实际出勤天数包含什么,应出勤天数和实际出勤天数的区别

首页 > 实用技巧 > 作者:YD1662024-02-11 11:20:54

第十七条 集团根据不同的岗位工作特点,分别实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制:

1、每天作息时间为:8:30—17:00(之间有1小时用餐时间)。注:作息时间可根据季节时令进行微调。

二、不定时工时制: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这种工作制度必须经过当地劳动部门批准方可以实施)

三、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以周、月、季或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这种工作制度必须经过当地劳动部门批准方可以实施)

第十八条 员工上下班的时间,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季节变化及时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 员工考勤

一、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考勤,考勤时间为上班前半个小时和下班后半小时之内,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忘记打卡须履行签字证明手续,由员工写明原因,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分管副总批准;

三、因公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时考勤的,部门负责人或考勤员应及时做好登记,履行考勤签批手续;

第二十条 考勤员每月应认真统计项目公司非满勤员工应出勤天数和实际出勤天数,当月应出勤天数不含当月周休天数、加班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即实际计薪天数,包含调休天数、法定假天数以及在工作日出勤天数。

第二十一条 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考勤统计,每月5日前,制作考勤汇总表,连同加班单、请假条一起报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签字后由人事专员存档并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集团各中心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薪资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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