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驾驶会车前应在感到对方车辆车灯“眩目”时(150~200米左右)变换近光灯,如果对方车辆没有及时变光应再次变换远、近灯光提示对方,若对方还是不变近光灯要及时把车速降至能够看清道路为宜减速通过。会车前要学会借用对方车辆灯光,观察好两车“交会点”的道路情况,观察重点应放在道路中间及右侧,不要为了看其是否变近光而与对方车辆的灯光对视。
如果在本车的右前方出现非机动车及行人等情况,无法在会车前超越时要减速适当靠右,必要时应关闭大灯停车让行。若会车前两车均开近光灯,行驶一段距离后需要察看一下远方情况时,可以开一下远光灯再迅速变回近光灯。之后,对方车辆也应交替变换一次远、近灯光。待两车相距20米左右,双方车灯均不再构成“眩目”时,打开远光灯察看对方车辆有无超宽货物,再视道路情况返回路中加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