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你还有一笔未知的钱正默默躺在账户里,几百、几千甚至上万元,在等着你来取。”笔者从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9月21日起,持续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按照要求,缴存单位要对本单位缴存职工的长期封存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进行核实,符合转移、销户条件的,应通知职工本人尽快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销户等相关手续。
据了解,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单位已为其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一是在本市已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单位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同城转移手续;二是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职工本人或配偶无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符合下列提取条件之一的,可携相关办理材料到场提取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包括离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本市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本市户籍男满50周岁或女满45周岁已下岗未再就业,在本市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缴存单位可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查询办理相关业务。缴存职工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粤省事、关注“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查询渠道获取个人账户情况。新兴广大市民如有相关疑惑,也可到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兴管理部或拨打联系电话0766—2892611进行咨询。
【撰文】梁桂婵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