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机主一旦过世,继承人能否继承死者生前使用的手机号码?
一起来看下面这个案件。
案情简介
2021年2月,被继承人高某某因肝癌去世,生前未立下遗嘱,留下了夫妻共同财产别克GL8一辆和一张移动手机卡使用权。被继承人高某某的父母早已去世,第一顺位继承人只有其妻子孙某和儿子高某。
高某
我们本不想打官司,但这个号码对我们来说有着特殊意义,如今父亲走了,我们想留下这个手机号码,所以想来申请继承……
因为手机号码登记在被继承人高某某的名下,通信公司表示,需要高某某的继承人拿着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才能办理号码过户手续。无奈之下,高某将母亲孙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
1、了解实际情况
办案法官在了解实际情况及当事人诉求后,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又与移动公司及时沟通,了解到手机号码机主死亡后、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可由机主的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继承使用。
2、签署调解协议
于是,法官严格审查母子二人提交的多份证据材料,随后两人协商由高某某的儿子继续使用该手机号码,并签署调解协议。
高某在持有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后已顺利办理了案涉手机号码使用权的变更手续。
法小音
按照《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规定,“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码号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手机号码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用户通过与运营商签订服务合同、支付费用的方式有偿获得号码的使用权。
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手机号码虽然只是一串数字,但作为虚拟财产兼具具体特定的人身属性及财产属性,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纪念意义,如果机主死亡,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手机号码是可以继承并继续使用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来源:法音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