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还不够完善,只有政府加强监管,社会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会计人员自觉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才能做得更好。
一是健全法律建设。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新的《会计法》,提出从事会计工作,除具备专业知识外,更重要的是还需具备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写入法律,能够进一步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
除此之外,应结合我国会计行业的实际情况,尽量完善现有《会计法》中尚未规定违反会计法的民事责任,要从法律法规上增加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加强对造假会计人员的处罚力度。以及要加强《会计法》与我国现行《刑法》的衔接问题,对在现实中出现而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的情况,要增加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文。我们还可以借鉴其它会计相关法律法规较为完善国家的经验,与本国实际情况相结合。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的同时,要不断完善会计监督机制。完善国家审计部、税务和工商等监管部门,明确相关人员和机构责任,根据相关制度严格审查,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查处造假违规行为。还可以采取联动督导的方式进行部门间的相互配合。
同时不断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杂志等各种大众传媒工具,来大力宣传和嘉勉超卓会计的人品,强烈指责少数会计工作者的不道德行为。我国广大的人民群众也要积极参与到对企业会计监督的行列之中。
三是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其目的并不是让人们死记硬背所谓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概念和理论内容是什么,最根本的是希望将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经过逐步的提炼、升华,内化成人们自己的思想和心得,用内化的精神自然而然地指导和约束自身的行为,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水平。只有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才会有更加主动的意愿去提高自身道德素养,去遵循相关的会计政策条例。作为新时代的会计人员,要用发展的眼光去审视自己,时刻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其次,加大力度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2017年新修订《会计法》第五章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根据会计工作的特点,可以构建起岗前教育、岗中教育、继续教育3个环节。高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应当将《会计职业道德》设置为必修课程,纳入主课或学位必修课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将注意对会计职业道德观念的培养,让学生走上会计工作岗位之后能树立良好的职业风范。同时,加强在职人员的岗中教育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应当及时传达有关财经动态、会计法规,以便会计人员在工作中更正不适时的工作方法、正确地进行会计处理,会计人员也应根据工作特色和要求,自觉学习财经法规和职业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