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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是眼下非常流行的一句话,其实它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当时,这句话叫做:“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郅支单于*害大汉使臣
西汉元帝初元四年(公元前45年),与汉朝久已无事的匈奴平地起惊雷——大汉派往匈奴郅支单于的使臣谷吉被对方*害。
这位敢于擅*汉使的郅支单于,什么来头?十年前匈奴内部发生大分裂,为争夺王位继承权,出现五单于林立争锋的局面。娶了王昭君的呼韩邪单于在“五单于争位”中获胜。但分裂的局面没有结束,最终呼韩邪单于的哥哥郅支单于率部割据,还打败了呼韩邪。呼韩邪单于无奈之下,只得南迁内附汉朝。呼韩邪、郅支两单于,也就是当时的南、北匈奴。
当时,郅支单于自知无法抗衡汉朝,于是把自己的儿子送到长安当人质,表示依附汉朝。然而久而久之,他觉得汉朝偏心眼,帮着呼韩邪而不帮着他,心里反意渐起。
一路向西跑到了康居
郅支单于怒*汉使,跟汉朝的梁子算是彻底结下了。打是打不过,只能逃。他逃得还真是够远,一路向西跑到了康居(约今哈萨克斯坦境内巴尔喀什湖和咸海之间)。
郅支单于心想跑这么远,就算汉朝想报复也打不到这来。一开始也确实如他所愿,汉朝几次派人来讨要谷吉等人的尸身未果。
郅支单于甚至挑衅性地派人到西域都护府上书给西汉:我现在过得很不好,想归顺大汉,你们快点来人接我吧。潜台词就是:我这天高皇帝远,有能耐你们来这收拾我啊!
虽远必诛
一代名将陈汤,就是在这个时候出场的。公元前36年(建昭三年),陈汤被任命为西域都护府副校尉,与西域都护甘延寿一起出使西域。
出使西域的路上,陈汤向甘延寿建议:不能坐视匈奴在此做大,我们调动西域乌孙等国的士兵,攻灭郅支。甘延寿表示赞同,但坚持要先上奏朝廷。陈汤屡劝无果之下,趁甘延寿生病,擅自假借汉帝诏令,征发西域各国士卒和汉朝在车师国屯田的士兵共4万多人,分成六队,即刻出发。
郅支单于明白对方这是找他算账来了,退无可退的他只能硬着头皮死守。第二天汉军就击败了外围救援的一万多康居骑兵,迅速攻破城池,郅支单于也在乱兵中被*。此役汉军斩*敌军一千五百多人,俘虏一千多人。
陈汤与甘延寿随后向朝廷上疏告捷:“郅支单于惨毒行于民,大恶通于天。臣延寿、臣汤将义兵,行天诛,赖陛下神灵,阴阳并应,天气精明,陷陈克敌,斩郅支首及名王以下。宜悬头槀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这句名言正是出自这封上疏。此言一直传承下来,并泛化为“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成为最熟悉的一句壮志豪言。
(东汉)班固《汉书》卷七十:“宜悬头藁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1] 这句话是诛*完再说的而不是诛*前所说。
意思是:对冒犯我强大汉朝的行为(言行或者侵犯)的人,即使再遥远也要诛*。
这句话最早出现在 陈汤给朝廷发的信函中:“宜悬头槀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资治通鉴》卷第二十九《汉纪二十一》孝元皇帝建昭四年( 丙戌 ,公元前35年)
郅春,正月,郅支首至京师。延寿、汤上疏曰:“臣闻天下之大义当混为一,昔有唐、虞,今有强汉。匈奴呼韩邪单于已称北籓,唯郅支单于叛逆,未伏其辜。大夏之西,以为强汉不能臣也。郅支单于惨毒行于民,大恶通于天。臣延寿、臣汤,将义兵,行天诛,赖陛下神灵,阴阳并应,天气精明,陷陈克敌,斩郅支首及名王以下,宜县头槀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丞相匡衡等以为:“方春,掩骼、埋胔之时,宜勿县。”诏县十日,乃埋之。仍告祠郊庙,赦天下。群臣上寿,置酒。
六月,甲申,中山哀王竟薨。哀王者,帝之少弟,与太子游学相长大。及薨,太子前吊。上望见太子,感念哀王,悲不能自止。太子既至前,不哀,上大恨曰:“安有人不慈仁,而可以奉宗庙,为民父母者乎!”是时驸马都尉、侍中史丹护太子家,上以责谓丹,丹免冠谢曰:“臣诚见陛下哀痛中山王,至以感损。向者太子当进见,臣窃戒属,毋涕泣,感伤陛下;罪乃在臣,当死!”上以为然,意乃解。
蓝田地震,山崩,壅霸水;安陵岸崩,壅泾水,泾水逆流。
出自《资治通鉴》卷第二十九《汉纪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