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涤明
1月1日17时许,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花园小区A4幢发生火灾,1月19日,记者从重庆市消防总队火调处获悉,此次火灾系住户杨某弹烟灰引燃棉被,后未完全扑灭,棉被复燃引燃外墙。
棉被虽易燃,但燃烧程度比较有限,主要是冒烟加明火窜燃。这样的燃烧,点燃煤炭和硬木材都不容易,却能把楼房点燃。那么,楼房外墙防火性能何以如此脆弱,显然值得追问。
重庆加州花园小区火灾与此前沈阳浑南新区一商住楼的火灾原因相同,都是外墙燃烧。据报道,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对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做了严格的规定。该标准规范要求,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宜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不宜采用B2级保温材料,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
“宜采用”和“不宜采用”这样的规定,实在谈不上严格。对沈阳、重庆这两次相似的火灾,居民和公众的质疑也是相似的:大楼外墙保温层设计和构造是否符合规范标准?保温材料质量是否合格?而公众更关心的问题,是这种楼房外墙火灾,之后是否还会在其他地方出现?还有多少经不起“一条棉被侵燃”的楼房外墙?这些,都是公共管理、相关部门需要回应、重视的问题。
沈阳大火后,相关结论比如保温材料是否合格、消防验收是否合规等等,至今未见;而重庆大火的原因目前只有“棉被点引燃外墙保温层”,再无更多详情。两场火灾的调查显然应提高效率。
出自业内的资料显示,外墙保温材料起火事故约70%发生在工程施工阶段,但也有约10%发生在已交付使用的商用建筑里。甚至有“建筑外墙保温层:不可言说的‘痛’”之说。如果保温材料引发火灾、潜在隐患已经是一种现象,不管是立法还是监管,都有必要出现一些大动作了。而近期这两场火灾,更应被视为一次契机。
一个不争的逻辑是,安全比保温更重要,任何设计与考量都应让位于安全。于居民来说,相信大家都不愿在被易燃材料“包围”的楼房里生活——与其只能采用不合格的保温材料,不如不用。建筑行业相关标准的初衷一定是安全为重,事故频发,监管的失职失责恐怕是主要问题。如今,火灾原因需要调查,责任需要追究,而防患于未然立即开展对相似隐患问题的排查,则更是重中之重——别等到出了大事才“如梦初醒”般的高度重视。(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