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规定,国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宪法;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 规定、修改或取消税收;审查批准国家战略性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
根据*的提议,审查批准国务院的组成或解散国务院;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提议,选 举或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总检察长;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 议,决定设立或撤销部或相当于部的国家机构、省或市,决定省或市的管辖范 围;决定特赦;批准或废止同外国缔约的条约;
决定战争及和平问题;维护宪 法和法律的尊严;对国家的各种问题有绝对的决定权等职权。从老挝国会的职 权来看,不难看出其对老挝的对内外政策拥有的绝对权利,对老挝经济外交的 影响力也是如此之大,如果没有得到老挝国会的通过,再好的经济外交政策将 无法实施。
国务院,国务院是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管理国家政治、经 济、社会、文化、治安、外交、税收,卫生、教育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老挝国 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各部长和其他部级委员会主任组成。国务院总理、副总 理经国会批准后由*任命,各个部长是国家总理提名由*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