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电,一种伴随着我们日常生活的现象,很多人都想知道其中的奥妙。其实,静电它是一种客观的自然现象,产生的方式很多,如接触、摩擦等等。设备或人体上的静电最高可达数万伏以至数十万伏,在正常操作条件下也常达数百至数千伏。人体由于自身的动作及与其它物体的接触 - 分离、摩擦或感应等因素,可以带上几千伏甚至上万伏的静电,静电安全防护主要是对爆炸和火灾的防护。这些措施对于防止静电电击和防止静电影响生产也是有效的。
静电引起爆炸和火灾的条件之一是有爆炸性混合物存在。为了防止静电的危险,可采取取代易燃介质、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减少氧化剂含量等措施,控制所在环境爆炸和火灾危险程度的措施。为了有利于静电的泄漏,可采用导电性工具;为减轻火花放电和感应带电的危险,可采用阻值为 107Ω~109Ω 左右的导电性工具。为了防止静电放电,在液体灌装过程中不得进行取样、检测或测温操作。进行上述操作前,应使液体静置一定的时间,使静电得到足够的消散或松弛。
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等场所,必须采用相应的静电安全措施。在周围环境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通风措施,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采取静电安全措施后,绝缘体的静电电位应控制在允许值以下。在静电对操作人员电击时可能造成二次事故的场合,除绝缘体的静电电位应控制在 10 kV 以下外,对设备或装置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凡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区域,操作人员必须穿防静电鞋或导电鞋、防静电工作服。操作区应铺设导电地面,导电地面对地阻值应低于10Ω,并必须经常保持其导电性能,严禁操作人员穿着合成纤维的衣服进入上述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脱衣服。凡需防止人体带电的场所,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鞋,操作区地面应铺设导电地面, 并经常保持其导电性能。
企事业单位必须由安全技术部门和消防部门负责防静电危害的工作。负责防静电危害工作的人员必须掌握静电安全知识和静电危害的规律,熟悉工艺生产过程及设备运行特点。当发现静电电位超过推荐的允许值可能造成静电事故时,有权停止生产,并及时上报领导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安全技术部门和消防部门,必须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静电安全规程实施细则”,制定细则时,工艺、设备、土建、电力、通风等专业应共同研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安全技术部门和消防部门负责实施细则的监督执行。所有防静电设备、装置及防护用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并建立设备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