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3.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例1.(-3) (-7)=-(3 7)=-10,两个数都为负数,结果取相同的符号“-”,然后把绝对值相加,|-3|=3,|-7|=7,绝对值相加等于10,所以结果等于-10.
例2.(-8.9) 5=-(8.9-5)=-4.9,|-8.9|=8.9,|5|=5,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的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再用8.9-5=4.9,所以结果等于-4.9.
有理数加法仍满足交换律、结合律
加法交换律:两个加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a b=b a
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a b) c=a (b c)
有理数的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这个数的相反数。所以减法运算都可以转化为加法运算。
例3.(-4)-(-9)=(-4) 9=5,-4减-9,等于-4加-9的相反数,-9的相反数是9,也就是等于-4 9,结果等于5.
例4. 8.6-(-9)=8.6 9=17.6. 8.6减-9,等于加-9的相反数,-9的相反数是9,也就是等于8.6 9,结果等于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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