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诗》被列入中学课本,为世人所诵颂。她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勇战柔然、凯旋回朝,建功受封、辞官回家的感人事迹和英雄形象,屡搬舞台、长演不衰;她的这种敢于担当责任的妇女精神,激励着成千上万的中华儿女保家卫国的热情,值得人们赞扬。
近日,由华特迪士尼影片公司出品的《花木兰》,即将上映。
“花木兰”这位普通的平民少女,是在明代文学家徐渭创作的杂剧《四声猿》中塑造的雌木兰的基础上,添加的内容和人物,以“花”为姓,自然是作者随兴所至,表明人物、来自虚构,毫无依据可言,因古之“花”也有不真实、迷惑人的用意。
我们笼统地称《木兰诗》为南北朝时期北方的一首叙事民歌,其有一个跨越了南北朝和隋唐的借用、改编、完善过程,也就是老百姓通过民歌创作的形式,自己述说的历史。这个时代的百姓,喜欢传播女性征战沙场的故事,比如像北魏孝明帝元诩的母亲胡氏、摆弄弓箭,杨大眼的妻子潘氏、披挂戎装去游猎,李波的小妹雍容、撩起衣裙放马驰奔,以及隋末唐王李渊的女儿平阳公主、率军东征西讨。
唧唧复唧唧,表现了木兰当户织时的情景,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因为天子要征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可见木兰之父也是身经百战、军功卓著,现父亲既已年老,家中又无成年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有了这么一个不知多少次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父,难怪其女如此彪悍,而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则显示了这首诗歌应该定型于唐代初年,因为在唐高祖武德七年以前,并无“十二转”之说,虽也有“策勋”的制度。
昨晚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在北魏孝文帝元宏改革后,由于朝野全面汉化,已不再称谓皇帝为“可汗”,即木兰其人应该服兵役于拓跋焘与柔然族历时二十五年的战争期间。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可汗问所欲?木兰不用尚书郎。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
爷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可见木兰家的生活条件相当不错,可能是由于鲜卑奴隶移民至宋州(今商丘市睢阳区)后,凭着战功而跻身到了中等资产家庭的行列,符合“府兵制”下出征士兵自备参战武器和马匹的一种常态。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每十个人还得另外共同准备供运输用的马一匹,或驴六匹(六驮马),该府兵制的最大特点是兵农合一,就是战时应征入伍打仗,平时还少赋税、免徭役。
《木兰诗》无意对朝廷有任何的抨击,只是想要传递一个女性征战沙场并获取功名的传奇故事,虽然木兰从军乃是被动之举。
可是,那个性格开朗、比较外向的传奇女子,她不为朝廷而活、不为皇帝而战,只为关心自己和家人、只为忠于自己的内心,又可以为父亲带回荣耀成为骄傲,才在男人队伍里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但这并不符合权力的需要,因为权力既会影响历史的考据,亦会影响文学的表达。
睢阳郡(今商丘)原是南朝刘宋的土地,拓跋焘将刘宋势力驱逐后,归属了北魏。木兰旦辞黄河去、暮至黑山头抵御柔然的故事,被元代侯“有造”这个无聊的所谓文人,改编成木兰代父从军、屡建战功,凯旋回朝后,皇帝欲纳她为妃。木兰为此自*,以全贞节,理由是臣嫁君、不合礼制。
冯梦龙《古今小说》关心的是木兰在服兵役期满归来时、仍旧是个童身,褚人穫《隋唐演义》将木兰写成了一个不愿意给皇帝做妾、在父亲墓前自刎而死的烈女,而清代《忠孝勇烈奇女传》则是敷衍创作,书叙民间广为流传的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乃“木兰须要晓得女子之所重者在节”,明显落入了俗套,以悲剧结束了木兰的一生,反映了封建末世社会的矛盾和统治者内部斗争的残酷与罪恶。
好在徐渭《四声猿》塑造的那个䧳木兰,虽也被框入了把孝顺父母之心转为效忠君主的牢笼,但多多少少还有那么一点点的平民之善良气息,否则巾帼英雄花木兰以死全贞节,真要随着封建权力的演变,彻底给抹煞掉了。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雄雌两只兔子在一起奔跑时,怎能辨我是雄雌?功成弃赏,只求天子让我赶紧回家孝敬年迈的双亲。
守孝道,是中华民族的性格,是中国社会的特征。平民并不等于贫民,乃是相对于血缘等级制度的普通社会成员之概念;“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告诉我们要竭尽全力去孝敬父母,自古百善事中孝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