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来水笔发明以前,欧洲人千余年使用的一直是翎管笔(也称羽毛笔),它是使用鸡、鸭、鹅、鹰等鸟类的翅羽毛制作的,最常用的是鹅翅羽毛。英语中自来水笔一词 “pen”就是从拉丁语 “羽毛”一词演化而来的。但翎管笔的寿命很短,笔尖很容易磨秃或劈裂,一支笔能写几千字就很不错了。
后来,人们在翎羽毛笔尖上包上一层金属薄片,诞生了金属笔尖。随后,木杆、金属杆又逐渐取代了鸟翅羽毛,演变成为蘸水笔。
笔的寿命大大延长了,但每写几个字就要蘸一下墨水,人们思考对它进一步变革,1809年,英国人福逊发明了笔杆中可以灌注墨水的笔,笔杆上部有一小孔,小孔关闭时笔尖写不出字,只有打开小孔墨水才能流至笔尖。同年,由另一个英国人布莱姆改进的蘸水笔具有一个很薄的银制笔杆,要象使用带橡皮囊的玻璃管一样用手挤压笔杆,笔尖才能写出字来。早期的自来水笔都有各种各样的缺陷。初具今天自来水笔结构的发明距今仅有百余年的历史。它是1884年由美国人沃特曼·艾奇逊发明的。
沃特曼当时从事保险工作,在工作中常常因为笔漏墨水而花了很大精力绘制出的表格作废,所以他想应该重新设计出一种能控制墨水下泄,使用更加方便的自来水笔。于是,他放弃了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开始潜心研究自来水笔。1884年左右,研究取得了结果。他利用毛细管的作用,用一条长形的硬橡皮,连接笔嘴和笔内的贮墨水管,又在硬橡皮上钻了一条细如毛发的通管,可容少量的空气进入贮管,以保持贮管内的气压平衡。这样,在笔嘴受到压力时,墨水会徐徐不断地流至笔尖,有效地解决了墨水的突然滴漏。此后,又有人对沃特曼的发明进行了改进,将加装墨水的滴管改成了能自动吸墨水的胶皮软管,使用更加方便。
每一件我们现在觉得理所当然的物品都是经过前人的智慧发明创造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