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变顾盼:一字之中,点笔当为至要,而两点以上者要顾盼通变,各有形制,应首尾意连,彼此呼应。
点竖直对:一字之中,上有点下有竖者,当思是否直对,如直对,再思点笔位置。点竖直对,有在字之中间者,有在字之左右者。所谓直对,是为重心垂直相对,万不可偏侧。此法应先思后书,目测位置,手后随之。
中直对正:一字之中,有上下两中竖者,两竖均应垂直对正,若能对正,则字身不倒。然而竖中有一竖坚挺垂直,以立其势,而另一竖则略向左斜,以化其板。对正之法,是以重心为准,如两笔僵直,神韵必失。
中直偏右:凡中直者,皆应垂直劲挺、管逐势行。无论悬针垂露、有钩无钩,屈体弯身是为大忌。中直虽应垂直劲挺,但须稍有偏右,以化呆板,楷、行同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