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竖斜位:凡竖在下方者,皆非全部居中,或偏于左,或侧于右,侧右者多,偏左者少。不居中者,当不可强为,强为居中字身必倒。底竖笔锋所指,必有所向,察之要精,观之务细,以全局定其位置,以字势择其形态。
横笔等距:横笔之间凡无点、撇、捺者,间距基本相等。
竖笔等距:竖笔之间凡无点、撇、捺者,间距基本相等,楷书即是,行书亦然。竖距虽然相等,但其宽窄当随字形而定,不可一律。因字势各异者,当有右倾左斜、阴阳粗细之别,或悬针,或垂露,迟速缓急,变化有致。
上收下展:上收而下展,下展而上收,凡上下结体之字必择其一。上收者,阴柔华丽,涵蓄谦和,以避让而留地步;下展者,阳刚豪放,行笔雄奇,以开张而壮丰满。阴阳顿挫,妍美遒劲,错落而生奇势,以对应而求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