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抱穿插:插两部合一最忌远离,远则疏,离则散,尤两部斜势穿插者为甚。形虽斜而体势不倒,貌虽偏而重心不移。双肩合抱,互带穿插,鳞羽错落,呼应曲直。斜势中应有一番韵律,合抱中更具几分精神。
大小独具:一幅书作中,无论楷、草、篆、隶,其字必有大小,笔画多者字身宜大,笔画小者字身宜小。大字不可令小,小字亦不可令大,应自然天成,各臻其妙,非人意所能为。
联撇参差:一字多撇者,最忌排牙之状、车轨之形。应发笔不同,指向不一,或纵或收,或轻或重。鳞羽参差,错落有致。清冯武《书法正传》中云:“一字之中,亦有重(chong)笔,不可不变。”书贵变不离其本,字尚新不悖其源。
三部呼应:凡三部者,应朝揖顾盼,避就相迎。如只书一部,绝不可成其独字。行书急就,也不可杂乱无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