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族是中国台湾地区南岛语系各族群的一个统称。主要居住在中国台湾省,也有少数散居在福建、浙江省等沿海地区。聚居地区主要在台湾中部山区、东部纵谷平原和兰屿岛上。
高山族有自己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大体可分为泰雅、邹、排湾三种语群。没有本民族文字,散居于大陆的高山族通用汉语。居住在台湾的高山族同胞有自己独特的文化艺术,他们口头文学很丰富,有神话、传说和民歌等。
民族界定高山族是中国台湾南岛语系各族群的统称,指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上汉族及其他大陆民族以外的“中华民族”人口,范围大概相当于历史上汉族所谓“生番”,日本殖民当局所谓“蕃人”、“高砂族”,或当前台湾地区有关规定中“山地原住民”和“平地原住民”的总和。
台湾的原住民族可分为两大类∶
1、住在西部平原与外界接触较早的平埔诸族,多已融合于台湾汉社会中;
2、住在山区或东部平原的诸族,尚能保持其固有风俗与语言。
由于历史上原居平地的台湾原住民(“熟番”、“平埔族”)大量汉化,当前各“平埔”族群并无明确法律地位,借用中华民国早期分类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定义乃将其视为“汉族”;因此,“高山族”的指涉范围,小于广义的“台湾原住民”(包含各“平埔”族群)或岛上南岛语系族群的实际总和。“高山”、“平埔”二分法,是从汉族中心角度出发的政治性泛称,缺乏人类学根据;此类说法在台湾,被认为含有种族主义与殖民主义的色彩。
历史上,特别是明代以前,并没有高山族这个名称。高山族民族来源是多源性的,但主要来自中国大陆东南沿海的古越人的一支。自汉族居民移居台湾后,原住民族分化为两部分:一部分定居平原,与汉族融合,称为平埔人,包括西拉雅族21社,洪安雅族13社,巴布萨族9社,巴则海族4社,拔埔拉族4社,道卡斯族6社,凯达格兰族28社,噶玛兰族34社。另一部分仍定居于山区,受汉族影响较少,至今保留着原住民族语言、风俗、习惯等特点,现高山族,一般指这一部分少数民族。“高山族”这个名称是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大陆对台湾省民族的总称。该词主要是由大陆所使用,而台湾当局已经停用此名词。
1954年3月14日,台湾当局规定:高山族包括泰雅、赛夏、布农、曹族(1998年11月更名为邹族)、鲁凯、排湾、卑南、雅美、阿美9个族群(一说为10个族群,邵族也算一个族群)。邵族原被归类於平埔族,2001年纳入原住民的第10族。原居住於宜兰,後大举迁居至花莲的平埔族--噶玛兰族,经过族群认同调查後,於2002年正式认定为第11族。太鲁阁族则于2004年被政府认定由泰雅族独立出一个族群,成为第12族。2007年原隐身于阿美族之中的撒奇莱雅族(Sakizaya)独立为第13族。2008年原被列含於泰雅族之赛德克族经行政院第3089次院会(4月23日),决议通过为台湾原住民族第14族。至2008年4月23日,台湾已确认的高山族族群为13个。另有未被确认的族群,包括:巴布萨族、巴赛族、洪雅族、凯达格兰族、雷朗族、马卡道族、巴布拉族、巴宰族、猴猴族、西拉雅族和道卡斯族。
民族历史在台湾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的文物,与中国福建的新石器文物关系密切,台湾人主要的应是从中国大陆迁移过去的。
高山族过去长期处于原始社会发展阶段。据史载,三国时期,高山族的先民分成若干部落,部落成员称为“弥麟”,公共事务由部落成员共同管理。他们使用石斧、石锛、石环、用鹿角为矛,用青石为镞,以采集、狩猎为主,畜牧业尚不发达。盛行男嫁女家的婚姻制度,大约尚处在母系氏族社会阶段。至7世纪,已有了农耕、畜牧,生产工具仍以石器为主,有少量铁器。部落有酋长,无赋税,公共事务仍由部落成员管理,有人犯罪,由部落成员根据习惯法共同议决制裁办法,轻者杖责,重则处死。无文字,不知历法,崇拜山神、海神。集会时多举行歌舞。已有雕刻与绘画。历北宋、南宋、元朝、明、清代各代,台湾与内地的联系日益增多。据陈第《东番志》等*载,当时高山族的农业、畜牧业和狩猎,虽较以前有了进一步发展,且已有部分特产与大陆沿海居民进行贸易,大陆人以玛瑙、瓷器、布、盐、铜、簪环之类易高山族的鹿脯、鹿皮、鹿角等,但各部落之间依然“老死不与他夷相往来”,仍过着原始的生活。
从16世纪开始,台湾高山族多次遭受外国侵略。1563年,倭寇侵入北部鸡笼(基隆)一带烧*抢掠,当地高山族被迫迁居山区。以后又有荷兰殖民者、西班牙殖民者、美日侵略者侵略台湾,高山族人民给予了坚决抵抗,开展了英勇顽强,不屈不挠的斗争,表现出了誓死保卫家园的爱国主义情操。
17世纪以后,由于大量汉族迁居台湾,以及郑成功政权采取有利于发展高山族经济文化的一系列措施,加速了高山族社会经济发展。居住在西南部平原的高山族,有一部分发展进入封建社会。长期以来高山族和汉族人民共同抵御外国侵略者的侵略,共同开发了台湾。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台湾50年间,反抗斗争尤为激烈,以1930年的雾社起义规模最大。1947年又参加了以汉族为主的“二二八”起义。
人口状况- 人口分布
2001年,台湾高山族人口41.5万人。其中阿美族古称“阿眉族”,人口约15.4万人;泰雅族,人口约8.4万人;排湾族,人口约7万人;布农族,人口约3.5万人;卑南族,人口约9000人;鲁凯族,人口约1.5万人;曹族(1998年台湾当局改为邹族),人口约8000人;雅美族,人口约4000多人;赛夏族,人口约3000人;邵族,仅数百人。高山族居民大部分居住在台湾省,2010年达40多万。除此之外,高山族还分布在大陆的许多地方,例如福建、北京等省市。根据2010年第六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普查,大陆有高山族4009人。
- 支系介绍
至2001年7月17日,台湾已确认的高山族族群为13个:泰雅人、赛夏人、布农人、曹人(1998年11月更名为邹族)、鲁凯人、排湾人、卑南人、雅美人、阿美人、噶玛兰人、太鲁阁人、撒奇莱雅人和赛德克人。
布农人(布农是高山语“人”的意思)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居住于60个村落。原始居住地在玉山以北、中央山脉以西的高峻山地,后向台东、高雄方向迁徙。现主要居住在南投县的仁爱、信义乡、高雄市那码夏、桃源、茂林区、台东县的海端、延平乡、关山镇、花莲县的万荣、卓溪乡、玉里镇等。总族群下分3个小群:北布农人分布于中央山脉西麓;中布农人分布于高雄县境内;南布农人散居于台东花莲一带。织布、编篮、制革、制陶技术比较发达。社会生活是父系氏族制,婚后妻从夫、子从父,女子在家中有一定地位。
鲁凯人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居住于20个村落,分布在阿里山、新高山以南,大武山以北的山地,包括高屏溪上游的浊水溪、隘寮溪和中央山脉的东侧大南溪流域,属屏东县三地、雾台,高雄县茂林,台东县卑南等乡,其中以雾台乡最为集中。鲁凯人生活习惯与排湾人相同,他们住石板房,以陶壶、料珠、雕刻、纹身闻名。社会生活方面已有阶级出现。每代成员中只允许一对配偶存在,权力由长男继承,死后采用侧身葬、直肢葬。语言、文化受布农人影响较大。
排湾人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居住于160个村落。原多生活于山麓一带,后移住山地。其分布区域,北起大武山,南达恒春,西起隘寮、坊寮一线,东至大麻里以南的三角地区,分别散居于屏东县的三地、玛家、泰武、来义、春日、狮子、牡丹和台东县的金峰、达仁、大麻里、大武等乡。排湾人分为排湾和塔罗塔罗两个亚族,前者居于该族分布区的中央部分,有浓厚的民族特性,以中央山脉为界,又分为东本两个小族;后者居于东海岸一带,也分为东海岸和巴里拉利奥两个小族。该族群有平民、贵族等阶级之分。子女中居长者继承权力。手工艺较发达。
卑南人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分居于8个村落。传说该族发源于台东附近的巴纳图,曾为台东平原主人。主要分布于卑南溪以南、知本溪以北之海岸地区,居住地是台东县的卑南、金峰、达仁等乡。过去曾与鲁凯、排湾列为一族,1954年确认为一个独立的族群。族权是由长女继承,家庭生活偏重于母方。
邵族人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居住于南投县境内的日月潭一带。有人认为它是曹人的一部分,有人又把它划为布农人的成员,还有人把它划为平埔人的一系,但其语言、风俗、习惯独具特点,因而把它看成独立的族群。
泰雅人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是高山族中第二个大族群。居住于120个村落。原先居住在台湾西部平原,后因环境压力,逐步移居山区,主要分布于台湾北半部,如新北市的乌来区,桃园市的复兴区,新竹县的尖石乡、五锋乡、苗栗县的泰安乡,台中市的和平区、南投县的仁爱乡、信义乡、花莲县的秀林乡,宜兰县大同乡、南澳乡等。该族群下分泰雅和赛德克两个亚族群。泰雅亚族又分西住堡群、大(山 科)(山 坎)群、大湖群、西开利克群;赛德克亚族也分东、西两个群落。该族群有纹面、纹身的风俗。男善狩猎、女善纺织,行从夫居。
达悟人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分布于台东县兰屿岛滨海地带,是高山族中唯一的渔猎民族。语言几乎与菲律宾北部的巴丹居民一致。农业以种植水芋为主,工艺以制陶、造船、制银较为著名。社会生活以核心家庭为主。该族群爱好和平,没有猎头等习惯。
邹人曹族人(1998年11月更名为邹族)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原分布于桃园大溪至大安溪一带,定居在新竹县五峰乡、苗栗县南庄、狮潭乡等地。该族群下分北赛夏和南赛夏两个小族群,族群内部,行从父居、妻随夫行,常数代同居,同代中不一对配偶为限。每两年举行一次人矮人祭。
阿美人(阿美是“北方”的意思,是阿美南部的人对北部人的称呼)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在高山族中人口最多。原分布于台湾东部纵谷平原南北两端的秀姑峦溪口和恒春附近,后来移居东部纵谷及海岸线一带的花莲县东部和台东县的东北部,包括台东县11个乡镇和花莲县12个乡镇。依据语言、习俗和地域差异,大体分为北、中、南部阿美和海岸阿美四部分。
赛夏人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他们的祖先是从大霸尖山下移到大湖、苗栗一带平地,然后又逐渐迁徙到泰雅人居地西南边的阿里山和五峰山一带山区,分属于新竹县的五峰乡等地。
文化习俗- 概述
高山族世代相承的传统习俗中,有许多华南古文化的特质,诸如巢居、公廨、舟楫、杵臼、木鼓、生食海产、嗜槟榔、嚼米酿酒、竹筒饮酒、跣足、蹲踞、羽冠、卉服、珠贝、贯头衣、筒裙、断发文身、凿齿、涅齿、穿耳、琴箫挑逗、构屋笄居、崖葬、洗骨葬、歌舞、秋千、木雕、猎头、祭祀、巫术、太阳与蛇和鸟崇拜、祖先崇拜、洪水神话、射日神话、连名制度,等等。其中巢居、舟楫、凿齿、穿耳、生食海产、崖葬、蛇崇拜等都是古越人典型的文化特质,印证了高山族与古越人;习气共俗,源出一脉。
- 饮食文化
高山族的饮食以谷类和根茎类为主,一般以粟、稻、薯、芋为常吃食物,配以杂粮、野菜、猎物。山区以粟、旱稻为主粮、平原以水稻为主粮。除雅美人和布农人之外,其他几个族群都以稻米为日常主食,以薯类和杂粮为主食的补充。居住在兰屿的雅美人以芋头、小米和鱼为主食,布农人以小米、玉米和薯类(当地称地瓜)为主食。平埔人还特产香米、喜食“百草膏”(鹿肠内草浆伴上盐即食)。昔日饮食皆蹲踞生食,饮食、烹饪、享用十分考究。高山族嗜烟酒、食嚼槟榔。在主食的制作方法上,大部分高山族都喜把稻米煮成饭,或将糯米、玉米面蒸成糕与糍粑。
高山族蔬菜来源比较广泛,大部分靠种植,少量依靠采集。常见的有南瓜、韭菜、萝卜、白菜、土豆、豆类、辣椒、姜和各种山笋野菜。
高山族普遍爱食用姜,有的直接用姜蘸盐当菜;有的用盐加辣椒腌制。肉类的来源主要靠饲养的猪、牛、鸡,在很多地区捕鱼和狩猎也是日常肉食的一种补充,特别是居住在山林里的高山族,捕获的猎物几乎是日常肉类的主要来源。
高山族的十个族群中各自都有自己独特的食品,其中典型食品有:腌肉,高山族泰雅人、阿美人储存肉类的方法,其中泰雅人腌猴肉和阿美人腌鹿肉和野猪肉别具一格;咂酒,高山族排湾人、布农人土法酿制的一种米酒。
布农人在制做主食时,将锅内小米饭打烂成糊食用,排湾人喜用香蕉叶子卷粘小米,掺花生和兽肉,蒸熟作为节日佳肴,外出狩猎时也可带去。但作为狩猎带去的点心,馅里一般不加盐巴等咸味调料。
泰雅人上山打猎时,喜用香蕉做馅裹上糯米,再用香蕉叶子包好,蒸熟后带去。排湾人喜欢将地瓜、木豆、芋头茎等掺合在一块,煮熟后当饭吃。泰雅人喜用生姜或辣椒泡的凉水做为饮料。据说此种饮料有治腹痛的功能。过去在上山狩猎时,还有饮兽血之习。不论男女,都嗜酒,一般都是饮用自家酿制的米酒,如粟酒、米酒和薯酒。
雅美人喜欢将饭或粥与芋头、红薯掺在一起煮熟做为主食。外出劳动或旅行,还常以干芋或煮熟的红薯及类似粽子的糯米制品为干粮。排湾等族狩猎时,不带锅,只带火柴,先将石块垒起,用干柴禾烧热,再在石块底下放芋头、地瓜等,取沙土盖于石块上,熟后食用。食用芥菜时先将正在生长中的叶擗下来,用盐揉好,放两三天后才吃,留在地里的芥菜根继续生长。
排湾人不吃狗、蛇、猫肉等,吃鱼的方法也很独特,一般都是在捞到鱼后,就地取一块石板烧热,把鱼放在石板上烤成八成熟,撒上盐即可食用。排湾人小孩不许吃鳗鱼,甚至其他鱼的鱼头也不让吃,认为吃了鱼头不吉利。
阿美人在做肉菜时,喜把肉切成块,插上竹签,煮好后放在一个大盆里,全家人围在盆边,每个人用藤编小篮盛饭,共用一勺舀菜,一手抓饭,一手取肉吃。在插秧季节,他们喜到水田里捉小青蛙,带回家中用清水洗净,煮熟即吃。阿美、泰雅等族人有的也吃捕来的生鱼。他们还喜欢将打来的猎*好去皮,加盐和煮得半熟的小米一起腌存,供几个月食用。保存食品常用腌、晒干和烤干等几种方法,以腌制一、两年的猪、鱼肉为上肴。高山族过去一般不喝开水,亦无饮茶的习惯。
- 服饰文化
高山族传统衣饰绚丽多彩,衣饰式样因族群而异。
高山族男子的衣饰式样,大体有四种类型:一是以泰雅人、赛夏人和北部阿美人为代表的北部型。其特征是用两幅麻布拼缝成无袖筒外褂;二是以曹人和布农人为代表的中部型。其特征是以鹿皮为衣料,上衣为带毛的鹿皮背心,外披鹿皮披肩;三是以排湾人、卑南人、鲁凯人和南部阿美人为代表的南部型。其特征是对襟长袖上衣,腰部系半腰裙,或系一条宽腰带而垂其两端作为前裙;四是兰屿岛上雅美人的雅美型。仅系一条用宽约三四寸的厚布做成丁字带遮挡下身。
高山族女子衣饰类型包括短衣长裙和长衣短裳。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泰雅人、赛夏人、曹人和阿美人的短衣长裙式;二是布农、鲁凯人和排湾人的窄袖长衣式;三是雅美人的半裸露式。上身常常只穿一件背心,下体仅横围一块腰布。冬季则用一块方布自左肩围裹其身,于左肩上打结。
高山族各族群男女皆重装饰。饰物种类很多,主要有贝珠、贝片、琉璃珠、猪牙、熊牙、羽毛、兽皮、花卉、银铜首饰以及钱币、纽扣、竹管等。他们用这些饰物把浑身上下装饰得琳琅满目,五光十色。尤其是男子,盛装时几乎从头到脚都有装饰,有些男子尤其是头领的头冠甚至比女子头冠更为复杂和多姿多彩。
按地域分:北部常见无袖胴衣、披衣、胸衣、腰带;中部常见鹿皮背心、胸袋、腰袋、胸衣、黑布裙;南部常见对襟长袖上衣、腰裙、套裤、黑头巾等。
雅美人服饰简单,男子以丁字布遮下身,上穿背心;女子通常上穿背心,下着筒裙,冬天以方布裹身。
高山族在古代以裸为美。仅以幅布遮阴,毛皮围腰。但接触汉文化以后,逐步形成男穿长衫女着裙,讲究服饰美。衣服除兽皮、树皮外,多用自织麻布并加彩纹装饰。
高山族的服饰图案、日用品、工艺品多选用蛇纹图案,这与他们的居住环境和图腾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由于高山族生活在蛇类出没的亚热带地区,对蛇的属性、特点有较多的了解,他们把"百步蛇"当作神灵的化身,认为是祖宗的灵魂附在上面,因而不能*害,并把它作为神灵加以崇拜。
高山族还有黥面、文身、凿齿、涅齿、穿耳、除毛、束腹等身体装饰习俗、身体装饰一般出于成年、美观、联姻、纪功、尊贵等目的。20世纪40年代中期以后,身体装饰习俗逐渐趋于衰退,但其残余影响还在。
节日习俗重要节日
高山族的重要节日有:播种祭泰雅人,(三月下旬春播结束之日)、平安祭(布农人,四月初四)、“阿立”祖祭(平埔人,九月十六日)、丰年祭(邹人、鲁凯人、达悟人等,八月十五日)、竹竿祭(排湾人,十月二十五日、)、猴祭与大猎祭(卑南人,十一月)、矮灵祭(赛夏人,十月十一日至十八日)以及达悟人的飞鱼祭,等等。
高山族的传统节日大都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基本上是以祭祀典礼的形式而出现的。如开垦祭、播种祭、除草祭、丰年祭、五年祭、祖灵祭、渔猎祭、矮灵祭、船祭、飞鱼祭等,其中“丰年祭”是除雅美人外高山族全民性的节日。在节庆期间,除歌舞聚宴外,还增添了体育比赛、文化展览、游艺活动等。
节日礼仪、祭祀食俗
高山族喜欢在节日或喜庆的日子里举行宴请和歌舞集会。每逢节日,都要*猪、宰老牛,置酒摆宴。布农人在年终时,用一种吃“希诺”的植物叶子,包上糯米蒸熟,供本家同宗人享用,以表示庆贺。
高山族节日宴客最富有代表性的食品是用各种糯米制作的糕和糍粑。不仅可作节日期间的点心,还可作为祭祀的供品。也将糯米做成饭招待客人。
高山族各族的祭祀活动很多,诸如:祖灵祭、谷神祭、山神祭、猎神祭、结婚祭、丰收祭等种种,以排湾人的五年祭最为隆重。届时除摆酒席供品外,还伴以各种文体活动。婚礼及宴请的场面十分丰盛和壮观,尤其要准备大量的酒,届时参加者都要豪饮,并有不醉不散的习俗。“丰收祭”这天,族人自带一缸酒到场,围着篝火,边跳舞、边吃边饮酒,庆贺一年的劳动收获,每年举办一次。排湾人在欢庆的日子里常用一种木质的、雕刻精美的连杯,两人抱肩共饮,以表示亲密无间,如有客至,必定要*鸡相待。布农人在宴客时先把鸡腿留下来,待客人离去时带在路上吃,意为吃了鸡大腿,走路更有气力。鲁凯人善以垒石为灶烤芋头,经烘烤的芋头外脆里软,便于携带,也常带给客人路上食用。
- 居住习俗
高山族过去是依山傍水,巢居穴处,或辟竹编茅,架木为屋。住宅类型有木屋、竹屋、茅屋、板岩石屋、草顶地下房屋等,但十分讲究造型和实用相结合。大都呈长方形或四方形,有门无窗。
- 婚嫁习俗
高山族的婚姻行一夫一妻制,禁止近亲结婚。男女大多自由恋爱结合,如泰雅人以吹口哨表示爱情,有的阿美妇女到男方家赠物表示相思。高山族青年男女的恋爱婚姻非常自由,父母从不干涉。当姑娘到了结婚年龄时,家里就会为她准备单独的住处。
排湾人婚庆时,将小米磨成粉,加水搅糊,包入鱼虾(虾露出尾巴),捏成鸡蛋大小的团,置于沸水锅中烧,熟后捞出食用。
- 丧葬习俗
丧葬形式,泰雅人、布农人、曹人多行屋内葬,埋尸于死者床下。排湾人、达悟人行野外墓葬,阿美人将死者埋葬在屋前后空地,对恶死者,一律就地埋葬。
- 宗教信仰
高山族还保留有原始宗教的信仰和仪式。他们崇拜精灵,各地信仰的神不一,有天神、创造宇宙之神、自然神、司理神和其他精灵妖怪。祭仪有农事祭(包括开垦祭、播种祭、除草祭、收刈祭、新谷入仓祭等,主要的是粟祭)、狩猎祭、渔祭、祖灵祭等。盛行巫术,其中卜占方法有鸟卜、梦卜、水占、竹占、瓢占、饭占等,并有多种形式的巫书。由于汉族移民和荷兰、西班牙殖民者的影响,高山族宗教信仰复杂。汉族带去了佛教、西方传教士带去了基督教、天主教等。这几种宗教都在高山族群众中生根,高山族宗教生活中形成原始宗教信仰、佛教和西方宗教等交错并立的局面。
- 民族禁忌
禁忌是带有宗教意义的禁规。它是人们慑于大自然的威力而采取的避祸远害的消极手段。高山族有许多关于狩猎、农耕、祭祀及其他方面的禁忌,其目的在于:通过强制性的恪守这些禁规,避免不可觉察的危险,特别是死亡的发生,以维护生产、祭祀的正常活动以及社会伦理道德,不受影响和干扰。禁忌一旦被触犯,大家预感到可能蒙受某种祸害而惶惶不安,当即中止正在进行一切活动,采取祈祷、咒语、喷酒、祭献等祓禳方式,解除可能存在的危险;犯禁的人,轻则受罚,承担祓禳飨宴的一切费用,重则处死赎罪。
在高山族禁忌中,有些是共同的,各部落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严守。具有普遍意义的禁忌,属于视觉的,如:禁忌遇见横死者及其葬地、遇见动物交尾等;属于触觉的,如禁忌接触神物、接触死者的器物等;属于行为的,如禁忌排气、打喷嚏、同族性交等。特殊禁忌,如:妇女*后,禁忌用刀斧,不能吃猿、山猫、穿山甲和并蒂果实等,忌生双胞胎;忌见蛇、山猫、鼠、横死者及其葬地;女人不能接触男人使用的猎具与武器,诸如弓、箭、枪、矛等,不得擅自进入男性会所和祭祀场地;男性不能接触女人使用的织布机和生麻,在狩猎、捕鱼及农忙期间,禁止与女性同房;成人在会所受训期间,禁止与女性接触;在捕鱼、出猎或祭祀期间,家里不能断火;祭祀期间不能吃鱼等。其中,祭祀中打喷嚏尤为忌讳,南部高山族认为喷嚏意味着灵魂出壳,有招诱恶灵的危险,是祸事临头的征兆。
生育方面的禁忌主要有:
1、禁忌生双胞胎,因为迷信双胎是野兽所在,预示着灾祸将至,必*其一以为禳灾。
2、布农人禁忌私生子,通常把私生子抛弃荒郊野外。
3、阿美人生产禁忌男人与寡妇窥视,婴儿禁忌父亲怀抱,据说由于婴儿躯体软弱,会通过接触使其父传染软弱的病症,以致狩猎、出征时奔跑乏力,一无所获。这条奇特的禁忌具母系特权社会确保孩子抚养权操在母方手里的“措施”。
传统体育刺球
又称竿球,是高山族最喜爱的体育运动形式之一,盛行台湾屏东和广东潮州一带,五年举行一次,所以又称“五年节”,并且非常隆重。这项源于一段古代的民间传说:大意是说在很久之前,高山族有一位勇敢的青年守卫人间的火种,突然发现有一只猛虎想扑灭火种,他用长竿刺*了老虎,从而使人间的火种得以保存。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的英勇行为,激励民族的斗志,便在民间广泛的开展了这项运动。
按民间习惯:刺球所用的球是用粽皮所做,其中刺中粽球的操竿者,在今后的五年中事事如意,逢凶化吉。刺中得越多,要受到乡亲们的敬重,还可能得到姑娘们的垂情。刺球活动多按村落举行,参加者十多人、几十人不等。比赛时由专门的抛球手把粽球抛向空中,由持竿者双手舞动刺竿,以刺中落下的粽球为胜,抛球的数量没有限制,期望人人都能得到好运。在结束前一般都由抛球者把一个插满羽毛的球抛向空中,只要有人刺中了,就宣告结束。
背篓球又称背篓会,是高山族男女青年连情的一种形式。流传于台东、花莲一带,并被称为“阿美人”。参加者应该是未婚男女青年。
活动时女青年背着背篓在前面跑,男青年在身后紧相随,一般相距4-5左右,不断的把象征常青、长寿、吉祥、幸福的槟榔往女青年的背篓里投,投掷者如姑娘中意,便喜笑颜开,徐步不前;反之女青年则侧肩倒出篓中的槟榔,继续往前跑。在台湾高山族的学校里也举行这项活动,但已淡化了男女连情恋爱的含意,成为一种纯娱乐性的民间体育活动。作为比赛一般分两队,每队有一名专伺背篓,其余的队员分别向对方背篓的队员篓内投掷,背篓者则尽量避开投掷者投来的槟榔,最后以投中多者为胜。
荡秋千是高山族另一项青年男女踊跃参加的娱乐活动,荡秋千时,姑娘坐在秋千的藤垫上,系上长索,请小伙子牵引操纵,两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