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自然灾害的法律有哪些,防御自然灾害的方法有哪些简短

首页 > 文化 > 作者:YD1662024-06-24 00:14:48

  近日,受台风影响,北京、河北等地出现暴雨,当地防汛办也提醒市民减少出行,注意停放车辆安全,避免到山区、河边和危险地带。暴雨过后,留下的不仅是残枝断叶、一地污泥,可能还有众多剪不断、理还乱的法律问题或纠纷。当灾难来临时,我们除了要想尽一切办法自救、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之外,洪水带来的一些法律问题也同样引起大家的关注。

防御自然灾害的法律有哪些,防御自然灾害的方法有哪些简短(1)

一、特大洪水属于不可抗力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特大洪水是突发的自然灾害时间,系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冰雹、火灾、暴风雨、雪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乱、战争等。

二、被保险人的机动车因暴雨洪水造成的直接损失保险理赔吗?

  因特大洪水造成的直接损失属于机动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当直接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三、遗失物、漂流物的权属问题?

  洪涝灾害过后各主要街道、场所散落了大量物品,甚至还有汽车遗失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之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四、因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自然灾害没有加害人,没有责任主体,不产生赔偿问题。像台风、暴雨、地震之类的灾害,更属于非人为的不可抗力,由此带来的人员和财产受损,没有赔偿问题。但政府部门会实施救援,社会各界会施以援手,这属于经济而非赔偿。

  夏季正值,雨水多发,在不可阻挡的灾难面前,我们首先要做到的就是理性和冷静,不要造成不必要的恐慌,才能保障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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