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其父亲查理一世被领导革命,后又被独裁统治的克伦威尔给处死,其不得不流亡法国投靠其表兄,也就是当时风流成性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四。
路易十四由于私生活混乱,染上了性病,并导致头发脱落秃顶,因此便召集了大量的工匠为其制作精美的假发以遮丑。而查理二世跟着这样的表兄后面混,自然也不能免俗,很快也因为同样的疾病而秃顶,并带上了假发。
不过到此时这顶假发还和英国法律界没有发生任何碰撞,但是很快在1658年克伦威尔去世,趁着英国政坛大乱,国会声明要复辟的契机,查理二世回到了英国,也将头上的那顶假发带了回去。
可是虽然复辟了君主制,但是保皇派和自由派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甚至对立到一派集体留长发,另一派集体剪短发的地步。
而为了在法庭上避免因头发的长短而显露政治观点,并且影响司法公正,甚至引起两派之间的相互争斗。于是英国的法庭从查理二世的假发上汲取灵感,要求所有在法庭上的人都戴假发。
因此假发后来也成为了英国法律界表达司法公正的一种标志性象征。不过,这种假发虽然无论是材料的珍贵还是工序的复杂,都让其价格昂贵,还成为曾经贵族身份的象征。但是毕竟不符合现代审美,因此英国法官也逐渐不再佩戴,但香港法律界却将其奉为圭臬。
连英国都逐渐要取消佩戴的法官“假发”,香港司法界为什么还要坚持佩戴?保留这种传统究竟有何意义?
针对这一现象香港著名的建制派议员何君尧,就曾毫不留情的指出,这是压在香港司法界的三座大山之一,并且于2022年就在香港的立法会上推动去除这一习惯的动议,结果还是因为香港司法界对此太过于根深蒂固,而被否决。
虽然去年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接受中新社采访时,已经表明根据香港法律制度,香港法院法庭开庭时,法官有时是不需要戴假发的。
但是除了普通的民商案件外,在审理一些相对慎重的案件时,还是会有法官佩戴假发以示公正,还说延续这样的法官装扮不变,是体现香港一国两制特殊性和原有法治延续性,并保证香港法治信心的举措。
对于这样的说法,只能说制度上的确可以这样说,但实际到香港司法界每一个法官个人,特别是那些位高权重的高级法官和大法官,在他们的思想深处是否还有尚未清除干净的殖民思想,或者至少说还是不是存在一定的傲慢心理,实际上已经自有公论。
从之前香港发生暴乱的过程中,一些法官能够将暴乱分子当庭释放,就能看出他们的立场。
不过自从全新的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后,这些立场可能存在问题的相关司法界人士,即使借他们几个胆子估计也不敢再明目张胆的公然对抗大陆了。
所以对他们来说,始终坚持戴这顶假发,估计也是为了体现自己作为掌握香港司法的精英阶层,一种自我特权感觉的标志吧。不过这样的问题肯定还是要解决,但是又急不得,慢慢来吧,相信香港会越来越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