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楠楠
8月1日,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发布烟台黄渤海新区(烟台开发区)2022年初中学区。
凡居住在该区的开发区户口家庭子女、自有住宅家庭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且为该区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区外五四学制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六三学制小学五年级学生、六三学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并通过报名审核的,均为该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未在规定时间通过报名审核的,不参与学区排序,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情况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学区划分:
(一)第一初级中学。嵩山路以东、珠江路(东段)—长江路(东段)以北区域;长江路(东段)以南、金沙江路(东北段)—漓江路以东区域。主要包括夹河苑、新港、新世纪公寓、静海国际公寓、海阔天高、黄山花苑、临海君天下、金沙滩花园、念慈别墅、霞光小区、海滨花园、黄海别墅、海韵花园、晨光、旭日、佰和数码、丹阳、香山花园、阳光花园、金东、金域河畔、金东世纪、黄钢家属楼、银芝、恒达祥合院、海鹰大厦、天一大厦、天一苑小区、泰山名座、华明公寓、海澜花园、华电、银海花苑、银河怡海、金胜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二)第二初级中学。嵩山路、衡山路(北段)以西,金沙江路(西段)—长江路(西段)以北区域。主要包括金城、天地景苑、正大公寓、怡景天地、天地一品、凤台、文苑、中海城市广场、昆仑国际、羲龙公寓、瑞和公馆、东方国际、科信大厦、三和星海、星海、黄海、万泰海公馆、静海、海琴湾、宁海、星海湾、国奥天地、碧海云天、蔚蓝海岸、海鑫花园、广源天际、碧海绿洲、怡海翠庭、静海苑、海滨假日花园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三)第三初级中学。原八角街道办事处辖区。
(四)第四初级中学。衡山路以东、五指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东星、金光、融科林语、万行中心、紫薇台、林语逸景、福莱商城、金鑫家园、福鑫家园、鑫台、鑫发、鑫兴、刘家台子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五)第五初级中学。大季家街道办事处辖区。
(六)第六初级中学。衡山路以西、天山路以东,嘉陵江路以南区域;衡山路以西、甬江二支路以东,嘉陵江路以北、金沙江路以南区域;凤台山南、东、北三侧居民区及周边区域。主要包括科技村、山水名园、翠园芳邻、香格里拉、华明凤台山庄、福东小区、福西小区、天颐郦城、栖里凤台山庄、海信天山郡、花溪径、上居和园、舒馨家苑、衡悦广场、万达华府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由于该区域学生数量已经超出第六初级中学招生能力,严格按照七个类别进行排序,结果如下:一是第一、二、三、四、五、六类别及第七类别租赁登记备案时间在2021年11月26日(含26日)以前的学生可以进入第六初级中学就读;二是第七类别租赁登记备案时间在2021年11月26日以后的学生统一调整到第七初级中学(实验中学西校区)就读。
(七)第七初级中学(实验中学西校区)。奇山路以西、金沙江路(西段)—长江路(西段)以南区域。主要包括依云小镇、澎湖山庄、嵛景华城、福锦小区、海天景苑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八)第八初级中学。原古现街道办事处辖区。
(九)实验中学(本校)。天山路以西、金沙江路以南、奇山路以东区域;金沙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甬江二支路以西、天山路以东区域。主要包括奇章、佰和荣筑、佰和悦府、蜜橙、香橙、中粮朗云、盈科品园、海天花园、海信慧园东区、海信慧园西区、月光兰庭、学府西苑、学府佳苑、立雪佳苑、富饶世家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由于该区域学生数量已经超出实验中学本校区招生能力,严格按照七个类别进行排序,结果如下:一是第一、二、三、四、五类别的学生可以进入实验中学就读;二是第六、七类别的学生统一调整到第七初级中学(实验中学西校区)就读。
(十)潮水中学。潮水镇辖区。
符合政策条件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招生工作依据各学校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如学区内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将按照以下七个类别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就读,对其他学生适当进行学区调整。
第一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且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学生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二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三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区外户口,但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监护人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四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以外户口,法定监护人具有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五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及监护人均为开发区以外户口的,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六类别。学生具有开发区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的,以同一学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七类别。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在学区内租赁住宅居住的,以同一学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2022级初一新生采取线上方式报到,教育分局将通过“智慧招生平台信息推送”和“手机短信推送”的方式告知家长学生录取学校,请家长及时登录平台“系统消息”栏目查看录取结果,于8月3日前完成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线上报到的,可联系相应学校电话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教育分局教育处招生咨询电话:6396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