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中,广东人非常喜欢的一类野生昆虫如桂花蝉(田鱉)等,由于本地野生数量非常少,虽然有人工饲养记录,但目前国内可以达到要求的饲养基地非常稀少,多是从越南越境来穗。相关行家认为,由于其存在不确定的卫生风险和违反国家法规的可能,不建议销售和食用如桂花蝉、水曱甴(龙虱)这类昆虫。
还有这些常见“野味”,不能吃!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广东以往比较常见的“野味”,如野猪、黄猄、狸猫、野鸡(山鸡)、夜游鹤、过山峰(眼镜王蛇)、竹叶青、山瑞鳖等,均不可销售和食用。
总而言之,珍禽异兽,少碰为妙!
我们的餐桌,可能要变化了
汕头餐饮业协会就向记者反映道,日前发布“禁食名单”和目前的《决定》,将不可逆地对潮汕地区的传统饮食习惯产生改变。
其中影响较大的是有关河海鲜的菜式,如打冷、鱼饭一类食物,一些传统菜肴例如“野生水鸭汤”“焗野鸡”等,也会成为过去式。该协会表示,协会将与政府、经营者、消费者共同监督市场,杜绝这些“违令”行为发生。
河源餐饮人明绿海鲜馆老板余亮介绍道,由于河源、梅州,乃至清远、韶关一带,都有吃“山货”的习惯,而《决定》中明确提出了相关要求后,相信经营者和消费者都会有所醒悟,自觉遵守和执行《决定》的提议。而就目前来说,客家山区和粤北一带,不少餐饮经营者已经撤下了相关菜肴,并允诺不再“越界”。
广州餐饮人温先生则表示,广东人吃“野味”的习惯非常久远,属于一种历史性的饮食产物。过去数千年,南粤人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什么都吃,在那种情况下吃“野味”是纯属无奈、无可厚非。但时至今日,生活质素提升,食物来源充足,而野生动物生存空间和数量都在剧降,人们大可不必把这种原始习惯带入现代生活中去了。因此,禁食“野味”、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一种历史趋势,而一些由“野味”、野生动物所制作的传统粤菜,落下帷幕也是历史的必然。诸如“焖野猪”“桂花蝉焖鹅”,以及一些“野味炖汤”,也该告一段落。
总结
尽管至今有关部门尚未公布详细的“全面禁食名录”,但综上所述,记者大概做了个列表,大家不妨对照着来挑选。
●绝对禁止销售和食用:
野猪、黄猄、狸猫、野鸡(山鸡)、夜游鹤、过山峰(眼镜王蛇)、竹叶青、山瑞鳖、野生水鸭等野味,以及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所有野生动物。
●不建议销售和食用:
桂花蝉、水曱甴(龙虱)等昆虫,以及竹鼠。
●允许销售和食用:
·禾虫、蚕虫、蜂蛹等昆虫;
·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胭脂鱼、海马、花鳗鲡、宽额鲈、驼背鲈等除外);
·有成熟人工饲养记录和技术、非野生种群、合法饲养的水蛇及蛇类(仅包括可人工养殖的品种)、龟类(仅包括可人工养殖的品种)、鳄鱼、牛蛙、青蛙、大鲵(娃娃鱼)、鲟鱼(人工饲养的中华鲟)、甲鱼(仅限中华鳖)、龙虾(包括外国进口和网箱养殖的青龙和花龙)、水鸭、黄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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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 冯睿峻
部分图片来源 | 综合网络
编辑 | 彭柔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