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事件的后续影响力真的是太大了!几乎触碰了整个娱乐圈的利益。整个事件当中,最让人无法接受的就是1.6亿的天价合同,而《倩女幽魂》因为艺人郑爽的负面消息,可能会永远禁止播出。
众所周知,每一部电影的投资都是巨大的,涉及到人员成本、设备、场地等多项开销,如果不能够顺利播出,都会损失惨重,那么这部剧不能上线,造成的损失该谁由来承担?
1、郑爽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如果这部电影真的没有办法播出,郑爽的负面事件应该会是主要原因,所以郑爽在本次事件当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除了需要退还自己的1.6亿片酬以外,还可能需要额外支付一笔费用。
很多艺人和电影制作方在拍摄电影之前都会签订一份对赌协议,如果该影集因为艺人方面的负面新闻而无法顺利播出的话,艺人需要按照一定的百分比支付平台的损失。
这份合同的法律效力同劳动合同是相同的,不过,不知道郑爽有没有和制作方签订相关的合同,不过从张恒爆料的资料来看,她是一个投机取巧的人,为了躲避税收都可以签订阴阳合同,或许不会心甘情愿的签订有风险的合同。
郑爽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享受了相关的福利,却没有承担的责任,这件事情本身是让我们鄙夷的。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应该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作为一个偶像更是应该要做好榜样作用。
2、制作方也会承担一定的损失根据资料显示这部电影的制作方是北京文化,除了郑爽以外,承担最多损失的就是制作方。明明知道相关单位限制演员的片酬,还是选择给予其天价片酬,做出这种不顾后果的选择,就该做好接受损失的准备。
作为第三方,我们无法得知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否有签订对赌协议,如果没有与郑爽签订相关的协议的话,郑爽则无需赔偿相应的款项,那么所有的损失都应当是由制作方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