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就算他和郑爽签订了协议,协议中规定的额度不一定是有限的,不可能面面俱到,一部电影的投资远大于这个额度,所以有对应的损失,都是在所难免的。
通过这件事情也给相关的制作单位提了个醒,在选择合作艺人的时候,一定要注重艺人的品德,不能够只顾流量,而忽略了人品,否则最终的后果就是作茧自缚。
3、播出平台及剧组可能也会有一定的损失每部电影除了在影院上线以外,在拍摄完成之后,也会找到相应的播出平台。优酷爱奇艺腾讯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播出平台,郑爽在出事之前是一个流量很大的艺人,所以她的资源应该是三家争相购买的资源。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此时如果哪家平台购买了郑爽的这个影片,肯定是没有办法正常播出的,相当于这个资源就烂在手上了。所以对于播出平台来说,其实也是一种损失。
一部影片还没有上线播出之前,无法看到观众的满意程度和口碑,对于平台来说这本身就是一种风险投资,所以面临损失,也是正常的。
除此之外,相关的剧组人员可能也会面临着对应的损失。他们付出的时间精力,期待看着这部影片能够取得一定的效果,或许有些人还有相关的分红,可是因为郑爽事件,影片无法播出,将直接影响到这些人的利益。
一人之失,触碰到了很多人的面包。无论做什么事情,千万不要在法律的边缘跃跃欲试,一旦逾越雷池,最终只会作茧自缚并且引发相关的连锁效应。郑爽是罪有应得,其他人是无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