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12时43分,洛南县的夜先生在位于洛南县河滨北路的都客润超市(洛南一店)买了一盒特价红心火龙果,售价为4元。
13时许回到家拿给孩子吃,孩子吃了几块,让夜先也吃,夜先生觉得超市切的块太大,便用叉子分开吃,结果发现火龙果中有几只白色的小虫子,仔细一看,原来是蛆。
夜先生觉得很恶心,再次开车来到了都客润超市,客服找来了店长解决此事。
“店长说夏天水果长虫很正常,可以给我退货。我不同意,说把孩子身体吃坏了怎么办?店长说不同意退货的话,随便去卫生部门告去。”夜先生说,“另一个生鲜部门的负责人说可以给我按原价的三倍进行赔偿,我也没有同意。夏天水果容易长虫能理解,但超市怎么能卖已经坏掉的水果啊?!”
夜先生打12315投诉,但因今天是周末,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随后,夜先生将此事反映给了华商报。
4日16时许,华商报记者拨通洛南都客润超市一店客服电话,生鲜部门负责人王经理称,火龙果是切开卖的,透明包装,卖的时候没发现有虫子,顾客买时也没有发现。夏天水果易坏,什么时候变坏的不得而知。顾客反映该问题后,我们给他退货,他不同意,我们以三倍价钱赔偿,他也不同意。
“顾客没有表达自己的赔偿诉求,只是说让我们看着办,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王经理称,“如果顾客的诉求在合理范围内,我们会按顾客的要求进行赔偿。否则,建议其找相关职能部门解决,我们会按处理结果进行赔偿。”
夜先生说:“这不是钱的问题,店方说话太霸道,孩子吃了长蛆的火龙果后,一直反胃恶心,明天上班后我将继续找12315等相关部门投诉。”
(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