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说「法」系列文章将搜集当期游戏行业的相关资讯,并以法律角度进行盘点和解读。
01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公布
近日,国务院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该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施行。
作为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针对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滥采滥用、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现实问题,提供了相关预防措施与制度管控。
条例落地后,对于游戏公司主要有以下监管要求:
1、落实防沉迷要求,包括未成年人消费、时间、时长;
2、落实年龄分级要求,在下载、注册、登录界面等位置予以显著提示;
3、监管游戏内容,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游戏内容或者游戏功能。
4、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账号租售服务。
5、考虑设置未成年人模式,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02 鹰角《明日方舟》维权成功,侵权方道歉
图片来源于“鹰角网络”官方微博
诺诚评论:
买量素材侵权是游戏侵权案件的常见情况。
一方面,厂商投放的广告素材容易存在很多法律问题,比如擅自使用知名IP形象、明星形象,或者是“借鉴”、直接套用其他游戏的美术作品、视频等素材;
另一方面,游戏厂商可能会通过代理商进行买量投放,并对代理商的投放审核标准松懈——这导致了即使广告代理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素材审核义务、素材非侵权义务属于代理商,游戏厂商往往仍会被权利方直接追责。
03 腾讯《王者荣耀》打击“人脸代过”灰黑产
近日,成都中院发布“成都法院涉科幻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2019-2023),其中典型案例之一是腾讯《王者荣耀》的维权案件。
鲁某专门在网络上销售“人脸代过”产品,“帮助”未成年玩家规避游戏的防沉迷监管,重点涉及《王者荣耀》《和平精英》等热门游戏。
这个产品可以劫持QQ安全中心人脸验证时调取的手机摄像头,并加载预设路径下的“人脸料子”视频(即经编译的特殊成人头像视频),完成虚假实名认证。
成都中院经审理认为,“人脸代过”行为属于明显的规避防沉迷行为,妨碍腾讯公司网络游戏人脸识别验证功能正常运行,损害其商业利益,违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目的。
最终判决停止实施妨碍、破坏腾讯公司“腾讯游戏人脸识别验证”功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
图源网络
诺诚解读:
本案是全国首例绕过人脸识别验证、规避未成年人电子游戏防沉迷措施的不正当竞争案例,并还暗藏了刑事隐患——人脸生物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而“人脸代过”产品需要使用大量的“人脸料子”,这些“人脸料子”在黑灰产业链中进行交易,存在较大的刑事风险。这主要包括: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风险。例如通过窃取、非法交易等违法手段或未经公民明确授权而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2.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风险。例如本案中劫持QQ安全中心人脸验证时调取的手机摄像头,构成了对游戏运营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质性干涉或变更;
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风险。第三方交易平台为“人脸料子”交易提供系统接入、信息网络存储、置顶推广、收益结算等功能的,将有可能触及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风险;
4.非法经营风险。从实质上来看,游戏已经因防沉迷要求成为限制经营性业务,具有一定的“限制买卖物品”属性。如果“人脸料子”交易可以在源头让未成年人绕开防沉迷监管,则相当于对游戏业务的限制性规定进行了实质性规避,容易被认为构成了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