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告别的"礼物"吗?
有个网友说他和她老公离婚,刚到民政局门口,身体突然不舒服。刚开始她老公还以为她不想离婚。后来看她脸色不对,然后才送她去医院。被诊断出急性阑尾炎。网友捂着右下腹问医生能不切吗?想着到底也是身体的一部分。医生抬头白了她一眼,还没见过谁连阑尾都不舍得切的。留下就因为等你下半辈子,随时都会疼的在地上打滚。
医生给网友做完手术,将切下的阑尾给他看。512还说你自己瞧瞧再不吃你命都没了。她老公坐在旁边在医院的费用单给他看,并说医药费。住院费一共是五千五百二十块钱,我承担一半,你要再给我两干七百六十元。你还真是幸运。要是离婚发了言,我是不用出一分钱的。现在遇上了你还是我妻子,你生病我承担一半不了,谢谢。分享翻倍,也算是仁至义尽。但是网友这个人从小不愿意占人便宜,可能出千亏欠。千是网友把名下的阑尾分给了她老公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