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告别"的礼物吗?
有个网友说他和她老公离婚,刚到民政局门口,身体突然不舒服,刚开始她老公还以为她不想离婚,后来看她脸色不对,然后才送她去医院,被诊断出急性阑尾炎。
网友捂着又下腹问医生能不亲,想着到底也是身体的一部分,医生抬头白了他一眼,说还没见过谁连阑尾都不舍得切的。留下就意味着,你下半辈子随时都会疼的在地上打滚。
医生给网友做完手术,将切下的阑尾给他看,还说你自己瞧瞧,再不切你命都没了。她老公坐在旁边,将医院的费用单给他看,并说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一共是五千五百二十块钱,我承担一半,你要再给我两千七百六十元,你还真是幸运。
要是离婚后发了言,我是不用出一分钱的,现在遇上了你还是我妻子,你生病我承担一半,也算是仁至义尽。但是网友这个人,从小不愿意占人便宜,可能出于亏欠。于是网友把切下的阑尾,分给了她老公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