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党史学习教育是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必修课。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西城区法院于7月21日举办“百年青春·一心向党”西法青年榜样说主题党日团日活动,10位西法青年榜样通过访谈的形式,分享红色影视作品、红色司法案例、红色历史人物,对党史进行“创新学”“趣味学”,从生动的影视作品、具体的司法案例、伟岸的历史人物中,回顾党的百年辉煌历程、观照当今现实、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先进纯洁。“青年榜样说”栏目将分十次推送访谈内容,与您共同分享青年榜样们在党史学习中的心得体会。
“青年榜样说”已经推出了三期,青年榜样们通过分享他们喜爱的红色影视作品,向我们展现了扶贫工作带来的改革启示、执行实务中的故事和觉醒年代的感悟。司法案例折射了一个国家审判工作的理念、法治的发展和社会的价值。红色司法案例分享环节,访谈人西城法院第四联合团支部*、立案庭韩天啸将与三位青年榜样一起,在访谈中分享红色司法案例。
本期青年榜样——来自刑事庭的冀敏将向您分享黄克功案件中的法与情。
在革命时期的杰出人才黄克功触犯法律时,审判人员会在法与情之间作何选择?
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访谈人:韩天啸
青年榜样:冀敏
韩天啸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而刑事审判向来有“刀把子”的称谓。在我们的红色司法案例中,自然也少不了刑事审判的身影。下面,有请我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冀敏分享她带来的故事。
主持人好!大家好!我是冀敏。刑事审判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有着浓墨重彩的一笔,很多生动形象的刑事司法故事流传至今。比如苏维埃政权反腐第一案谢步生贪污案、朱多伸反革命案、熊仙壁贪污渎职案等等。今天我想给大家分享一起非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黄克功逼婚*人案。
冀敏
Q:
可以为我们介绍一下这个案件吗?
A:
这个案件要追溯到抗战时期。黄克功从1927年就参加了革命,经历过井冈山斗争,还在二万五千里长征且在长征中立过大功,年仅26岁就已是身经百战的红军团级干部,可以说是年纪轻轻就迎来了人生的高光时刻。红军到达陕北后,黄克功进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后留校任职。在这时,他遇上了辗转到抗大学习的刘茜,二人经过短期的接触交往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然而,没过多久黄克功便经历了“恋爱滑铁卢”。1937年陕北公学成立后,刘茜与十五队成员一起到了陕北公学学习,而黄克功则很快调回“抗大”任六队队长,二人进入异地恋状态。这段日子,令刘茜认识到二人在人生观、爱情观、习惯爱好等方面的诸多不同,于是拒绝了急于步入婚姻殿堂的黄克功的求婚。刘茜的拒绝令黄克功恼羞成怒,并渐渐丧失理智,认为“失恋是人生莫大的耻辱”。一天晚饭后,黄克功约了刘茜去河边散步,黄克功因再次逼婚不成怒动*机,他拔出手枪对准了刘茜,将她击倒在地,并且残暴地再次朝刘茜的头部补了一枪,刘茜当即被打死。事后黄克功迅速回校,麻利地清洗外衣和鞋子,擦拭手枪,变造与刘茜的信件,企图消灭证据,掩人耳目。
不久之后,黄克功的警卫员就通过枪支痕迹、衣物上的血迹等蛛丝马迹,发现了黄克功的异常,并向上级领导汇报了这些情况。在一系列证据面前,黄克功放弃了抵抗,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Q:
黄克功在革命时期可以说是一名功臣,在二渡赤水的娄山关战役中立过大功,年仅26岁就任师团级干部。本案发生后,在革命年代急需人才的背景下,是否会产生允许他戴罪立功奋战沙场的讨论呢?
A:
是的,在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如何处理黄克功确实非常棘手。因此当时的抗大副校长罗瑞卿即刻打电话向*汇报。黄克功被捕认罪后,也曾幻想党和边区政府会因为他资格老、功劳大,对他从轻处罚。他写信给*,除对自己的罪行进行忏悔外,请求法院姑念他多年为革命事业奋斗,留他一条生路。而且巧合的是,该案发生前不久,国民党的团长张灵甫枪*妻子后,仅被判了10年刑,坐了一年牢就被蒋介石特赦,甚至在40岁时还官拜74军中将司令官。在这种情形影响下,请求特赦黄克功的呼声自然不小。
后来,鉴于此案案情重大,边区政府和高等法院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将本案交由人民公审。在最后陈述环节,黄克功请求让他讲述最后一个愿望:“死刑如果是必须执行的话,我希望我能死在与敌人作战的战场上。”但最终经过开庭审理,黄克功还是被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Q:
这种挥泪斩马谡的情节令人惋惜,但是不是也从侧面证明了法律的权威和人民的人身权利是不容挑战和侵犯的呢?
A:
黄克功案件审判中还有一个细节,就在黄克功被推向刑场时,一匹快马送来了*的信,*在信中表示,黄克功过去的斗争历史是光荣的,被处以极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为之惋惜。但黄克功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因此不得不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依法判处他死刑。*写的这封信在我国刑法史上是很有影响力的,尤其是在确立革命法治思想方面更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这封信体现了刑事审判始终传达的罪责刑相适应的司法理念,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这种法治文化不局限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值得我们当下的司法工作者一再学习和体会。
Q:
如何在司法审判中处理好“情理法”的逻辑规则,是咱们法律人一直关注的问题。我知道咱们院位于西外大街的多元解纷与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了情理法三个调解室,也体现了西法人对情理法三者关系的思考和探索。这起案件对情与法、罪与罚、特权与公正孰轻孰重是否也有更深刻的教育意义?
A:
是的,这起案件还改编成了电影,名字就叫《黄克功案件》。在电影中塑造了一个非常丰满的审判人物——这起案件的审判长雷经天。
在案件事实查清之后,雷经天所持的观点很明确,他认为,刘茜和黄克功在很多方面是无法平等的,但在法律面前必须平等;如果今天不判黄克功的死刑,就是在判未来的法律死刑。他给*写信报告了案情和处理意见,建议严格依法办事,对黄克功依法判处死刑。
回顾黄克功案件的人民公审,被审判的不仅仅是黄克功,也是全民、全国在审判延安政权是一个什么样的政权、共产党是一个什么样的政党。黄克功案件的整个处置过程,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信仰信念坚定、自我要求严格、发展眼光长远的政党,展示了局部执政时期共产党人的成熟和气魄。对黄克功案件的审理,是党向人民交出的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满意答卷,至今仍不失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经典范本。
Q:
回望红色司法路,寻根溯源再出发,这种坚守法治原则的红色司法理念是我们法律人的“传家宝”。从您平时工作的角度,此时此刻,您有什么想跟大家分享的感悟吗?
A:
其实我跟大家一样,都是在前人的指导下尝试,在不断摸索中前进。在此,我也借花献佛,跟大家分享刚在一篇书评中看到的话,这段话来源于罗翔老师的《刑法学讲义》,我觉得这段话很好地总结了我们党的司法理念,也给我们做好优秀法治文化传承指明了方向。
罗翔老师说,三件事绝对不要做——控制自己的内心,心动但不要行动;承认自己的无知,屏蔽有知识的优越感;学法律,但不要钻法律漏洞,而是认定法律的信念。三件事坚持做——阅读经典,与伟大的灵魂对话,走出固有的平庸与傲慢;思想与行动并存,在每个个案中坚守法治精神;从爱抽象的理念转向爱具体的人。今天我们这场活动也恰是与伟大灵魂对话、回顾经典的主题,所以分享给大家。这是我努力的方向,也与大家共勉。
韩天啸
感谢冀敏的分享,让我们通过案例更加深刻地体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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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图:王雅娜 |
| 编辑:潘歆宇 田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