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陈胜乔
在上一篇文章《民国邵阳有多乱?》(链接见本文末尾)中,我写了民国邵阳官场的混乱和县长更换频繁,其中花较多笔墨写了老邵阳县县长徐君虎顶着巨大压力,侦破了震惊中外的“永和金号案”。因怕冲散主题,所以我在那一篇文章里没有细写案子的来龙去脉,而是几笔带过。
趁今天是周末有空暇,我决定专门来写“永和金号案”。希望它能帮助大家了解民国社会的状况、特别是官场的生态。
(一)
民国邵阳“永和金号案”发生在1947年。案情是:当年5月3日深夜,邵阳县城东直街实力最雄厚的“永和金号”突发大火:店内一人被*十余刀惨死,一人被大火烧死,另有六人中毒深度昏迷,并且店内柜台和库房内的黄金、珍珠、玛瑙等饰品和银圆等贵重财物,全都不翼而飞。
很显然,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失火案,而是一起针对金铺的特大*人抢劫案。
该案经邵阳县时任县长徐君虎全力侦破,很快锁定行凶嫌疑人,他就是时任邵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机秘书的傅德明,以及其顶头上司孙佐齐(孙佐齐时任邵阳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职务相当于今地级市行政一把手 军分区司令员——编者注)。
为让大家了解案情的原委,我先说一下这个傅德明的来头。
傅德明是浙江嘉善人,时年28岁,在家里系三代单传的独子,曾在暨南大学读过两年书,后在四川綦江军委会战时干部训练团毕业,在各军事机关任过译电员、政治干事等职。
傅德明一个浙江人,为何跑到邵阳来任职?这是因为他在四川干部训练团的同学王雪非在邵阳公署(民国时期的邵阳公署相当于今天的邵阳市政府)当科长,经他介绍,他才到了邵阳专署任党政军警联合会报秘书(简称机要秘书),具体负责处理所谓“奸党”性质的案件。
实事求是讲,这个傅德明不是草包,而是有一定的才识,这从他后来写的供状和他写给国民党复兴系头头陈诚的信可看出,其字里行间充满书卷气,甚至有一些家国情怀。要不是铁证如山,很多人真不会相信“永和金号案”是他*。
永和金号案画报
关于傅德明犯下的命案,邵阳市文史资料刊登了一篇刘一禾写的《邵阳永和金号案的始末及其政治黑幕》的文章,里面有清楚的记载,我且摘要如下:
5月3日深夜,傅德明身怀毒药,带起刀枪,率领三名士兵,执专员“手令”至永和金号,声言陈汉章(永和金号店员——编者注)已供认永和系“奸党”地下机关……为了使你们能吐露真情,必须先吞服美国新药“真言丸”(实质上是安眠药),随即将药片甩到桌上,令店员当面吞服,惟对掌柜的饶文清,相信他新从衡阳来,没有参加“奸党”,可以不服。职工们服药后,渐渐晕眩,便令各自回房就寝,俟他们不省人事时,诡称陈汉章供称“奸党”的秘密文件都藏在保险柜里,命令饶文清开柜检查。当饶手提煤油灯(按∶当时的电灯只亮到十二点钟)经过作坊时,傅顺手拿起一把铁锤,等到保险柜门一打开,便以铁锤向饶后脑猛击两锤,饶当时昏倒,复用刀在饶头部连砍十四刀。饶死后,遂取桌布包卷柜内黄金、珍珠、玛瑙等,然后倾油放火烧屋,从后门逃回专署。
(二)
对于“永和金号案”,徐君虎最开始认为只有傅德明有作案的重大嫌疑,不知道孙佐齐是主谋,所以打电话给孙佐齐,请求批准对傅实行扣押,没想到孙佐齐一口回绝,并且反说徐君虎污蔑,“我说是你们县政府*”,还命令徐君虎三日内破案。
其实,孙佐齐对“永和案”心知肚明,因为他本身就是主谋,是他指挥傅德明*。
孙佐齐作为主政邵阳专区的大员,为何要将黑手伸向“永和号”呢?
这就要从孙佐齐的出身和当时国民党各派系在邵阳的斗争来说了。
媒体当年对“永和金号案”的报道
孙佐齐,字玉鼎,湖南邵阳人,1904年出生于新邵县酿溪镇粟山村,其父孙熊臣(人称旺八爷),系工商业主兼地主。孙佐齐家境富裕,23岁考上北平大学,大学时期就加入了以陈诚为首领的国民党复兴系,毕业后凭复兴系的力量,一直在远离邵阳的江苏、湖北等地任职。1941年,在陈诚推荐下,孙佐齐任国民党湖北省党部代理*长;1946年9月又是陈诚推荐,孙佐齐回邵阳老家任湖南省第六区(邵阳专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可以这么讲,孙佐齐之所以能飞黄腾达,主要靠的是抱复兴系、特别是陈诚的大腿。
孙佐齐在邵阳虽然是最高行政长官,但不等于邵阳的事全由他一个人说了算。民国时期的邵阳专区,前身是宝庆府,在湖南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国民党内部各个派系对它的争夺很厉害,特别是以陈诚为首领的复兴系和以陈果夫陈立夫兄弟为首领的CC系彼此争权夺利,从县级机关到各乡镇,从行政、司法、教育、警察、税收以至财产保管,遇缺即争。而孙佐齐尽管当时当上了邵阳专区的一把手,但因为他在国民党内部的地位和资历并不高,所以地位并不稳固。对此,孙佐齐心里清楚要确保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抱住复兴系的大腿并且要作为它的马前卒,全力以赴维护复兴系在邵阳的主宰者地位。
向主子立功效忠的机会终于来了。
1947年,蒋介石为笼络人心,佯装民主,准备实施所谓的“结束训政、实行宪政,还政于民”,筹备召开行宪国民代表大会,并且规定每县民选立法委员一名,国民大会代表一名。这对复兴系和CC来说,是扩张势力的绝好机会。而孙佐齐作为复兴系的干将,又是邵阳专区最高行政长官,自然要为自己所在的阵营拼尽全力,但是当时邵阳专署的情况,据傅德明后来供称∶“对情报业务……既无人员以供指挥,又乏经费可资运用,而责任綦重,不应稍懈”,所以金钱问题是使孙佐齐也就是复兴系感到头痛而棘手的问题。
为搞到钱达成目标,孙佐齐决定铤而走险,将黑手伸向民间资财雄厚的商户,作为当时邵阳县城著名的“永和金号”,自然成了他抢劫勒索的对象。
在傅德明实施*人放火抢劫计划之前,孙佐齐一伙已多次对同城的其他商户实施勒索。例如针对“永福药号”,通过伪造它通匪的证件,将店主何晴恒的独子何建中诬为“奸党”分子,派傅德明、专署第一科科长白鸿钧、第二科科长王雪非率领枪兵十余名,执专员“手令”,将何建中逮捕,然后逼迫何家交出了一笔巨款。
在逮捕何建中的同时,他们还用同样手段逮捕了“永和金号”的职工陈汉章、田瑞清,胁迫他们交出300两黄金,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陈、田两人只是普通职工,根本就拿不出钱,最后只好找了个借口释放了他们。因为他们无底限的敲诈,位于衡阳的“永和”总部决定关闭邵阳分号,孙佐齐闻知这一消息,于是商定了毒、*、烧、抢的毒计,由傅德明主持其事。
(三)
孙佐齐、傅德明本以为计谋天衣无缝,即使有人看破,凭他们在邵阳的势力,也没人敢捅出来,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还是漏算了几着:
一是他们没想到会自己被徐君虎扛上。在上一篇文章里,我说过徐君虎在国民党阵营里虽然官不大,但他是老资格(参加过北伐战争和抗日战争),以干事雷厉风行、不畏强权著称。本来徐君虎只是邵阳县的县长,而孙佐齐是邵阳专区的专员兼保安司令,按职级,孙佐齐是徐君虎的顶头上司,按官场“下级服从上级”的规则,换作其他人决不会对孙佐齐说个不字,可是孙佐齐万万没有想到,职位比他低得多的徐君虎却偏要摸他这只老虎的屁股,宁肯不当官不要性命,也要揪出“永和金号案”的凶手。
二是他们低估了“永和”店员的智商。当傅德明强迫店员吃“真言丸”时,店员们怀疑他给的是毒药,尽管傅德明监视得紧,但大家还是趁傅德明没注意没有将药片全部吞下,而是趁机偷偷吐出部分,所以没有毙命。他们后来经抢救苏醒过来,向徐君虎讲述了傅德明强迫他们吃“真言丸”的经过。而徐顺藤摸瓜,搞清所谓的“真言丸”其实是安眠药,并找到傅德明购买安眠药的人证物证。
三是他们没想到放火会被扑灭。孙佐齐傅德明一伙原以为通过放火烧屋,能实现焚尸灭迹,但他们没有想到,“永和”周围的街坊邻居唯恐大火蔓延烧着自家的房子,所以拼尽全力救火并报警求助。特别是“永和”旁边大华药店全体职工从楼上泼水抢救(楼上备有太平缸,经常贮水两百余担,以防不测),城区消防队也及时赶到,结果仅中栋遭焚,他们犯罪的大部分现场被保留。
“永和案”事发16天(5月21日)后,在大量的人证物证面前,傅德明终于招供了。
6月27日,邵阳地方法院宣判傅德明死刑;孙佐齐、王雪非、白鸿钧以共同勒索未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或十年;其他参与犯罪的人员各处有期徒刑六月。
至此,轰动全国的邵阳“永和金号案”告一段落,但案件余波还没有结束。
(四)
对于“永和金号案”,任何有头脑的人都明白主谋是孙佐齐,傅德明只是执行者,然而国民党当局却没有对孙佐齐判处死刑,所以引起邵阳各界抗议。
据时任省法院首席检察官的汪廉回忆,孙佐齐作为主谋之一,本该判处死刑。之所以当时作出不够公正的处理,主因是受到外界的压力。
其实,在徐君虎开始侦查“永和案”时,湖南省内的国民党复兴系干将就干预办案,千方百计阻挠破案。
例如孙佐齐本人贼喊捉贼,信誓旦旦对汪廉宣称,“永和的案子绝不是傅德明*,实在是‘奸匪’嫁祸,我在这里很清楚”。最毒辣的是抓捕“永和号”中毒第一个苏醒的伙计喻让贤,企图把全部罪责推到他身上,后来见徐君虎保护的另外五个人苏醒,奸计无法得逞,才把喻释放。
再如湖南复兴系干将、时任省建设厅长的李毓九想方设法串通省府委员毛炳文,力图把案子压下去,做到所谓“适可而止”。就是省政府先后派遣的督导李琼、胡念榆,军法室副主任叶宰鼎,委员毛炳文来调查,也都因怕涉及政治集团的斗争,不敢放手查案。
后来连复兴系主要首领陈诚也不得不亲自露面,要求主审法官汪廉“法外原情,从轻发落”,包庇其党羽。
值得一说的是,“永和金号案”最终能水落石出,除了因为徐君虎顶住压力坚决办案,还与当时的国民党CC系参与角力有很大关系。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当时的邵阳国民党复兴系和CC系对权力的争夺十分激烈,而“永和”血案的发生,给CC系提供了“克敌制胜”的好机会。他们凭藉“声援委员会”,利用舆论,放肆对复兴系进行攻击。
因为铁证如山,复兴系见孙佐齐等无法脱身,只好退而求其次“舍卒保帅”,决定牺牲傅德明一人,将全部罪责都推委到他身上。而傅德明也算是明白人,在供状中坚称所有罪行系他一人所为。
时至今天,我们无法知道傅德明死前在想什么,他会认为自己冤吗?
我们其实可以从他写给陈诚的信看出他的思想∶“邵阳永和店案,一般咸认为烧*抢案。实则德明读书十五载,为公务员十年,任职专署机要秘书,并非穷迫至必须铤而走险之一途,何至将宝贵之生命作轻易之冒险,至愚者亦所不为也。而所以有此事发生者,其中实具有关政治之真正原因。惟此事关系重大,未便当众供述,故自愿甘负全部责任。”这说明他在“永和案”中只是个一个傀儡,奉命*人而已。
(五)
邵阳“永和金号案”本质上是一桩由主政邵阳的地方大员精心筹划制造的由毒、*、烧、抢所组成的血案。当时不仅震动全国,连英美等国的报纸也给予报道,成为民国历史上惊心动魄的奇闻,后来入选“民国十大奇案”。如今事过境迁,再回头来看这桩血案,民国时期的官场生态及政治黑幕,昭然若揭。
走笔至此,笔者不禁发出叹息:民国时期的官权猛如虎,政治太黑暗。一个人要是被权力和政治盯上并且唯权是从、甘为政治的棋子,那么他必定会走火入魔,化身官匪,变成*人不眨眼的魔鬼。孙佐齐如此,傅德明亦如此。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前面说孙佐齐因为陈诚等复兴系大佬的包庇没被判处死刑,但新中国建立后,他被新政府重新抓捕归案,并于1951年枪决,作恶者终于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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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胜乔,湖南邵东人。民间不拿工资的乡土知识传播者。业余专注乡土历史地理写作,希望能为普及历史常识、特别是大邵阳的乡土史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