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贷款公司开始追债,逼得很紧。苏某手头无钱还债,就萌生了绑架劫财的念头,而且他还提前选好了抛尸地点。
绑架丘小燕的10天前,他就找好了弃尸点------林村河的引水道。
之所以选在这里,他认为这里很隐蔽,一般不会有人来这里,另外,因该引水道的水位比较浅,尸体不容易漂流到别处。也就是说,他早就预谋要*人灭口。
5月15日凌晨,苏锦棠决定实施计划。
他藏着一柄尖刀,在凌晨时分守在太和邨商场,他的目标是夜间独行的女子。
此时,他发现一个手提LV包的年轻女孩(就是丘小燕)在一个ATM机上取钱,他就将这个女孩当作下手的目标。 年轻女孩取钱后,继续往前走,此时是凌晨1点多。
苏某尾随在后面,当经过一个游乐场时,苏某看四下无人,立即冲上去掐住丘小燕的脖子,持刀将其逼到偏僻处,威胁女孩说出银行卡密码。
他还说,如果说出正确的密码,就放她一条生路。丘小燕相信了, 就说出了自己银行卡的正确密码。
苏某获知密码后,并没有放过丘小燕,他掐死了丘小燕,之后,他将丘小燕 的尸体藏在一个草堆里。
他拿着丘小燕的银行卡去取了1.96万。(此前丘小燕已经取出了400元,当天最高只能取2万元)。
取了钱后,苏某还回了一趟家,从家里拿了一瓶清洁剂重新返回案发现场。
之后,他将丘小燕拖至引水道,为了消灭自己的生物痕迹(他用手掐女孩脖子留下了痕迹),他还用清洁剂将丘小燕的身体彻底清理了一番。
另外,他还将丘小燕的LV 提包(售价比较昂贵)、手机(提前取出了手机卡)、游戏机等丢进了河里。
等处理完一切,天已经蒙蒙亮了,他才慢慢地回到家。
之后,苏某用丘小燕的银行卡分两次取出了4万元。
加上之前取的1.96万元,他一共取了近6万元。
本来,他预谋绑架*人是为了筹钱还贷款公司的钱,但是,这6万到手后,他决定先好好享受一番,于是,他和自己的狐朋狗友一起喝酒唱歌,还去嫖娼。
等到了5月19日,贷款公司向苏某催债,给他下最后通牒。于是,他想出用丘小燕的手机卡索要赎金。
在苏某的指认下,丘小燕的尸体,手机、游戏机、工作证等都被一一在河道里找到。证据链完整。
在侦查丘小燕遇害案时,警方不由得想起了三年前的谢丽萍遇害案。
谢丽萍尸体被发现时,全身也被涂了清洁剂。这与丘小燕案一样。
谢丽萍失踪后,她的信用卡在太和邨商场被取款,但因为密码错误没有成功,而苏某拿着丘小燕的银行卡正是在这个商场的ATM 上取款。而苏某与家人就住在太和邨商场附近的居合楼。
警方还查到,苏某此前做过冷气系统维修工,谢丽萍遇害时,他也在税务大楼工作过。
起初,苏某死活不承认他*了40岁的谢丽萍。
探员们眼看无法撬动苏某的嘴巴,想起谢丽萍的尸体在距离地面很高的风机柜顶,一个人很难单独完成,应该有同伙,警员反复查看当年税务大楼附近的监控录像,果然,在案发期间,带着帽子的苏某和另一名年轻男子出现在大楼附近,两人边走边交谈。
这名男子名叫郭辉,与苏锦棠曾是同学,重案组认为郭某极有可能是谢丽萍案的帮凶,在2008年6月的一天,郭某被请到了警局。
郭某说自己那天自己的确是与苏某在一起,当时是苏某介绍自己去劳工处工作,他并没有进入大楼。
但警方告诉他,如果不交代真相,他会被指控参与谋*,将以谋*罪判刑,如果坦白案件真相,可以转为污点证人,酌情减轻刑罚。
郭某害怕了,就一五一十交代了。
郭某回忆,2005年10月的一天,苏某约他到税务大楼,将他带到33楼,让他带上劳工手套,然后领着他进入风机房。
进入风机房后,他看见地上有一大堆报纸,拨开这些报纸后,他竟然发现了一具衣着高档、面容姣好的女尸。
此时的苏某还拿出一把刀,在女尸身上刺了一刀。之后,他还侮辱了女尸。(细节就不多写了,简直是禽兽)
苏某还命令郭某也照做。侮辱完尸体,苏某让郭某一起帮忙将尸体抬上风机柜(风机柜顶部距离地面约有3米高)。
苏某还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清洁剂倒在女尸身上,最后还仔细清洗了风机房门,以清除上面留有的痕迹。 (从这点看,苏某具备比较强地反侦察力,作案前他也知道如何避开摄像头的监控,专门挑选了没有摄像头的13号电梯上到33楼)
之后,两人若无其事地离开税务大楼,苏某还领着郭某去旺角嫖娼。
后来,有一次两人碰面时,苏某还拿出一枚钻戒,一个手机,说这是从那个女人身上拿下来的。
警方根据这一点,突击搜查了苏某的住处,搜出了属于谢丽萍的一部手机。
另外,在苏某住处发现的刀,与谢丽萍身上的伤口极为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