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今杭州市上城区)人。他是明朝的官员,出生于明朝洪武三十一年。于谦祖籍考城(今民权县程庄镇于庄村),宣德初年(1426年),于谦作为御史严词责备朱高煦的过错与罪责,从而得到了明宣宗的欣赏。
宣德五年(1430年),于谦任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正统十三年(1448),于谦回到京师,任兵部左侍郎。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之变,明英宗被俘,他坚决反对迁都南京,拥立景泰帝,严守京师,升职为兵部尚书。保卫京师时,他击退了瓦剌军的进攻。皇帝给于谦加官少保,让他总督军务。
于谦为官清廉正直,从不巴结权贵,向来和权臣石亨、徐有贞及宦官曹吉祥都存在不和,之后又因为拥立明英宗而结下矛盾。天顺元年(1457),权臣石亨、徐有贞、曹吉祥支持明英宗发动宫廷政变,史称夺门之变。
明英宗成功夺回帝位后,立即以谋反的罪名逮捕于谦,判处于谦死刑,对于谦进行抄家,于谦的家属则充军边境。成化初年(1465年),明宪宗将于冕赦免回来,他上疏申诉于谦的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