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女职工哺乳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复:依据《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每天的哺乳时间可以一次或者两次使用,哺乳时间不包括必要的往返路途时间;女职工从事有定额考核的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扣除其哺乳时间相应的劳动定额。
咨询:社保关系从外地合并到烟台需要什么流程?
答复: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烟台的:户口所在地为烟台,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没有年龄限制,您在烟台缴上保险后即可办理转移手续;如户口不在烟台本地,通过企业缴纳保险后,除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外,男的年龄不允许超过50岁,女的年龄不允许超过40岁,若超龄必须在烟台缴纳养老保险满10年方可转移。
另外,如您在外地社保部门参加过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相应的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办理省内跨市转入烟台,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或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入“办理服务”中的“智慧人社”,选择“社会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提报相关数据后即可。
咨询:烟台市2022年度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答复:根据鲁人社字〔2022〕89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597元,对应月平均工资为6633元。据此,确定我市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张孙小娱 华元)
责任编辑:柳林
审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