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尽量不见妈妈,拖延离婚的十大好处

首页 > 育儿 > 作者:YD1662022-12-01 14:07:30

供稿:婚姻家事工作室

责编:运营事业部

离婚后孩子尽量不见妈妈,拖延离婚的十大好处(1)

离婚不离爱,能否让孩子内心的家继续完整?

文/曹倩

有这么一段歌词:

美丽的西双版纳

留不住我的爸爸

上海那么大

又没有我的家

爸爸一个家

妈妈一个家

剩下我自己

好想是多余的

·······

模糊的儿时记忆中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反映的是上海的一代知青响应“上山下乡”的号召,来到西双版纳生活多年后随着大返城的狂潮又回到了上海,很多夫妻回上海都离了婚,但在他们曾经耕耘过的热土上,留下了他们生命的延续,歌词唱的便是孩子们的心声。

近期为一客户提供离婚协议方案时,女方提出能否在离婚协议中写上“共同抚养孩子”,她不想因为夫妻的离异影响孩子的成长,她希望继续给孩子完整的父母之爱,希望把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借用金丽迪律师(婚姻家事工作室主任)的金句:“结婚不一定是为了幸福,但离婚一定是为了幸福。”和平结束一段不幸福的婚姻也许是给对方最后的情分,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有的父母为了个人利益争夺不休,有的父母干脆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当然像我的这位客户这样,尝试离婚后双方共同抚养孩子的情况也大有实例在,然而这样的抚养模式是否适用每个家庭呢?又会不会像歌词中所写,如果父母各自再婚哪个才是孩子的家呢?适用与否,可以先从法院的一个判例展开分析:

案例分析

王某(男)与张某(女)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两人感情尚可,2017年生于婚生子王小小,孩子出生后两人关系渐渐疏远,经常发生争吵,2019年因两人争吵激烈,矛盾激化,张某搬出家中。王小小为了上学方便,周一至周四跟随张某在学校附近租房居住,周五至周日,跟随父亲居住。2021年6月,张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并获得王小小的抚养权,王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法院优先考虑了王小小长期的成长环境,以不改变孩子现有生活状态为原则,但同时照顾到王某对儿子深深的父爱,在王某与张某都同意的前提下,最终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儿子王小小由双方共同抚养,共同支付抚养费。

真正明白“抚养权”的定义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抚养义务是亲权的一部分,而亲权的抚养义务须以直接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让未成年子女与亲权人共同生活,直接养育。离婚只是亲权的变更而并非消灭,只是直接抚养人由原来的双方变更为单方,监护人也由原来的双方变更为单方。《民法典》对8周岁以上的孩子的选择给予足够的尊重,更何况在子女成年之后更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所以父母没有必要在离婚的时候为了孩子的抚养权争得你死我活。

什么情况下适合共同抚养?

存在即合理,既然有愿意选择共同抚养的离异父母,客观上必然也有其适用性:

1.离异父母基于对子女共同的爱,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愿意继续共同抚养未成年子女,即使在养育方式上存在争议时,双方也能够本着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2.父母双方客观上具备共同抚养的条件。比如父母双方的能力和财力等方面较为接近。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出现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以及其他大额支出等纠纷时,父母双方能共同协商处理。如果一方的财力远超另一方,那么在共同抚养孩子上就不太容易达成一致,条件的悬殊使父母失去了和谈的基础。

3.父母双方能为共同抚养孩子做好符合实际教养需要的具体安排。可以约定在共同抚养的模式下一方负责教养照顾,另一方出抚养费,也可以约定双方轮流与孩子共同生活等情况,在孩子的生活成长上没有因为父母离异而发生太大的改变。

不可忽视的风险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父母离婚时选择共同抚养孩子的出发点是善意的,但实际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困难,比如权责分配不清晰,名义上是共同抚养,实际上谁都不愿意养。特别是随着父母两方各自再婚再养后,不确定因素加重,不得不承认,有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单一的父母,可能更能获得一份全心全意的负责到底的温暖。

既然要考虑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那么在共同抚养的模式下,必须要充分考虑孩子的身心发展。表面上父母共同抚养,子女依旧可以享受父母双方的爱,但随着父母双方各自组建新的家庭,孩子能否适应多元的家庭形态,一旦出现极端情况,在孩子心里缺乏关爱,缺乏自信,甚至感到“无家可归”。

如果是孩子轮流与离异父母一方居住,需要父母双方住所比较近,对孩子来说,与两个各自独立的父亲以及母亲生活,不同的价值观与生活形态,不利于塑造孩子明确的价值观,另外,居住地点频繁变化、有一方逃避抚养费等情况也有可能会对孩子造成负担。

律师建议

1.离婚不离爱。一个好的共同抚养状态,一定是双方父母,乃至双方后组建家庭,一起积极付出,做好每个阶段的教育规划与分工,轮流培养孩子的状态。尽管实务中不乏实践好的例子,但是想要离婚后共同抚养好孩子,需要父母双方最大程度的付出包容,保持平衡。

2.特别情况不适合共同抚养,比如父母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或者有赌博等恶习的情形下。

3.共同抚养的好,可以让孩子得到父母双方继续的关爱,但也有现实的挑战,需要父母双方甚至新建家庭以父母责任为先,关爱孩子为重,给孩子一如从前的关爱和呵护。

作者简介

离婚后孩子尽量不见妈妈,拖延离婚的十大好处(2)

曹倩 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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