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几乎不为大众所知的机构,通过这次KTV下架公告,将自己暴露在公众视野。而它所曝光的,更是一个长久以来的音乐版权问题。
10月22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文简称“音集协”)发布一则公告,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KTV经营者在当月31日前,将6000余部音乐电视作品从各自运营的曲库、服务器和云端上删除,其中涉及《十年》、《K歌之王》等曲目。
很多人也是因此才知道,自己去KTV所点的歌曲大多与这个协会有关,它还有“行政授权为唯一合法机构”的头衔。而这家此前几乎不为大众所知的机构,通过这次下架公告,将自己暴露在公众视野。
你在KTV所点的歌曲大多与这个协会有关。
音集协2005年年底经由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并在2008年6月在民政部完成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手续,成为中国内地地区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当时中国音乐版权意识和行业规范开始初步建立,卡拉OK向消费者提供歌曲点唱服务,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版权费,但KTV经营者难以自行获取每个音乐作品权利人的授权,因此成立了音集协。
“1980年代中国内地还没有音乐著作权法,如果有人抄袭了我录的歌,那时还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是从业道德问题,1991年开始有了著作权法,音著协在随后那一年成立,各个规定才逐步正规化。”汪京京对《第一财经周刊》说道,他是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副理事长、音乐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他看来,音集协和音著协等机构成立于中国音乐版权行业规范初期,因此随着市场的变化,协会需要不断做出改变:“尤其现在科技发展变化太快,每个时期都会出现新特性,下架歌曲这件事在业内并不算什么大事件。”
之所以称音集协为“管理组织”,是因为音集协本身并不拥有音乐版权,也不能将音乐版权作为产品进行分发和售卖。通俗来讲,歌手、唱片公司、音乐工作室等可以自愿免费申请成为音集协的会员,音集协帮助会员管理涉及他们版权作品的音像制品。KTV就是需要获得授权播放这些歌曲的场景之一,KTV经营者向音集协缴纳版权使用费,音集协再将版权费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权利人。
这是一个不太容易被大众关注到的版权市场,尽管它实际体量比你想象的还要大。根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音乐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于2017年底发布的《2017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虽然报告称传统实体KTV市场正在萎缩,但它仍是2016年音乐细分行业中产业规模最大的市场(869亿元),排名第二的是数字音乐产业(529.26亿元),而在增长速度上,前者仅为后者的二分之一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