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法医在第一起案件的死者胃里发现了一些被从某处刮下来的塑料片。
沙摩塞带着塑料片回到第一起案发现场,在现场的地上有几道指向冰箱的刮痕,他搬开冰箱后,发现了用油脂写下的Gluttony(暴食)这个词。
这时,案件一下子就清晰了不少。
他根据自己的学识与经验,可以确定案件是同一人所为,同时犯人的办案动机也已被他找到。
影片吸引人的一点是主角与观众所获得的资讯是一样的,这个在侦探小说中被称为本格推理的手法,抛弃了我们所谓的上帝视角,让我们跟着主角一起困惑。
不得不佩服大卫芬奇对影片节奏的掌控,在平行递进的故事里,我们的情绪都被牢牢抓住了。
沙摩塞虽然不想趟这浑水,但由于警察的责任心,他还是来到了图示馆,借阅了大量关于七宗罪的书籍,并把他认为有用的资料抄送给了米尔斯。
但米尔斯是那种急性子,要他坐下来看会儿书,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折磨。
星期三很意外的没有发生下一起命案,导演给了我们一点放松的时间。
在米尔斯的妻子的邀请下,沙摩塞来到米尔斯家中做客,也就是从这里开始,两个水火不容的警察开始由对抗走向合作。
但他们还是毫无头绪,案件接连发生。
在凶手出现之前,影片是如何随着凶手的计划一步一步推进的?
凶手无疑很信任沙摩塞的办案能力,在现场留下的线索都能被他找到并一步步解开。
显然凶手对沙摩塞做了足够多的研究与观察。
这也就能说明为什么凶手要选择沙摩塞退休前一周才开始作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