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妙的手法无法掩盖本片黑暗的本质。
本片编剧安德鲁·凯文·沃克在创作这个剧本之前,曾在纽约过过两年昏暗的日子。
剧本中融入了他在那两年破败生活里的见闻,才会让人更加细思极恐。
一个平时连只鸡都不敢*的人,是如何突然间受到上帝的感召,认为自己是被选中的人从而犯下这些所谓警醒世人的罪行?
又有三起案件分别发生在星期四、星期六跟星期天。
警察始终被牵着鼻子走。
星期天,纽约的天空突然放晴,迎来了久违的阳光。
这道光束也昭示着即将真相大白。
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凶手(凯文·史派西饰)不是被他们抓到,而是自己来到警局自首。
看到这里也令我们有点匪夷所思,说起来,凶手才完成了五桩命案。
帮大家回忆一下,按照七宗罪的罪刑应该还有两起,分别是Wrath(愤怒)跟Envy(嫉妒)。
凶手显然有备而来,他剥离了自己的指纹,让警察无法追踪到他的所有个人信息。
他淡定得像是来警局喝个下午茶。
他告诉警察他愿意认罪,但得沙摩塞与米尔斯二人带他去一个地方,他在那里还藏了两具尸体。
警察拿他没有办法,只好答应他的要求。
凯文·史派西演技爆发,只出场不过几分钟的他,势头一度要压过我们的两个主角。
他们三人开车前往凶手指定的地点,在途中发生了大量米尔斯与凶手的对白。
这里主要交待了他的犯罪动机与意图。
同时他有意无意的将问题引导米尔斯的身上。
(接下来将是这部结局出人意料电影的高能剧透,建议没看过的朋友,可以先点个大拇指再走)
约翰:我绝非异于常人,然而,我所作所为很特别。我的作品。
......
米尔斯:可笑的是…过两个月后,没人会在乎你的作品。没人记得你。
约翰:你还没见到全貌。当我做完了,当它大功告成时,它将成为……人们将很难完全了解,却又无法否认的事件。
米尔斯:这变态怪物故弄玄虚。
约翰:只要是伟大的计划,我等不及让你看见。它真的很不平凡,我会站在你身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