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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背靠林子祥的叶倩文红得发紫,一首《零时十分》在香港大街小巷传唱。
这首歌也悄然改变了另一个姑娘的命运。
这一年,陈松伶参加TVB举办的“叶倩文歌唱大赛”,演唱《零时十分》获得冠军。
彼时,正是香港乐坛欣欣向荣之时,所有唱片公司都想要创造下一个叶倩文的奇迹。
很快,就有公司签下了陈松伶,想要加以力捧。
但是,14岁的陈松伶还怀揣着当老师的梦想,一心只想努力读书考大学。
这时候,陈松伶的母亲出来搞事情了。
陈家本是印尼华侨,富得流油,但在陈松伶三岁的时候,突遭变故,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那时候的陈家迫切需要一个人撑起整个家庭的生活。
这个重任理所当然地落在了长女陈松伶身上。
签约当艺人,是肉眼可见的生财之道。陈松伶的抗拒,引发陈家众怒。
最愤怒的是陈母,她直接对陈松伶棍棒相加。
最严重的一次,陈松伶报警了。
警察问陈松伶是否要告母亲,她眨巴着一双无辜大眼睛摇摇头说:“只要她不再打我就好。”
可是,陈松伶未能幸免。
最后一次被母亲暴打之后,她选择了和父母决裂,这一决裂就是20年。
走投无路的陈松伶,带着满身伤痕住进了干妈家,和干妈的女儿阿宝成了好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