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词典中,"嫉妒"一词含义如下:"嫉妒,是指与他人比较,发现自己在才能、名誉、地位或境遇等方面不如别人而产生的一种由羞愧、愤怒、怨恨等组成的复杂的情绪状态。"如今,嫉妒泛指忌人之长而产生的一种情绪。
而在中国古代民间,说到"妒",一般想到的都是"妒妇",专指那些围绕丈夫这一人物中心,为争夺婚姻爱情和女性家庭地位,而在女性群体间爆发的"妒"。比如民间一直流传着"十女九妒""美女入室,恶女之仇""贪色不分奴与主,含酸休怪妻与妾"等与"妒"相关的故事和谚语。
"妒"文化可谓历史渊源深久。早在屈原《楚辞·离*》中记载有"各与心而嫉妬"、"世混浊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妬"。东汉王逸注《楚辞》曰:"害贤为嫉,害色为妬。"以"妬"特指"色妒"。在《说文解字》中将其解释为:"妬,妇妬夫也。"故"从女"。其将"妒"与女性结合起来,故历来只闻"妒妇",而无"妒夫"之说,并较倾向于将"妒"与"色妒""情妒"相关联。
中国古代对妒妇形象的描写最开始是出现在史传性的文学作品中,比如,《战国策》、《史记》等。据《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言:"叔向之母妒,叔虎之母美而不使见"。这怕是史有所载的最早的妒妇了。
此后,无论是史传书籍,还是文学作品中,有关妒妇的记载比比皆是。那妒妇有何行为,又因何产生?
1. 妒妇,宛如鸩盘茶在中国文学史上对妒妇形象的描写可谓是浩如烟海,每个时代的文学作品都有不同的妒妇形象呈现。从这些作品中的妒妇的形象和作为,可将她们大致分为两大类,即阻挠丈夫纳妾宿娼和妻妾之间的争宠夺位。
其一类,阻挠丈夫纳妾宿娼。清代陈元龙编著《妒律》中曾对这一类妒妇形象做了生动的描写和刻画,"年已衰迈犹然脂粉翠铀以固宠幸","使脾年凡长大不令蓄发,恐丈夫有成人之思","闻妓女送夫扇巾等物,辄搜寻裂碎"等。
历史上确实有这样的记载,温和隐忍型的则"以功封侯,其妻泣于内,恐富贵更娶妻妾";酷烈爆发型的妒妇,轻则谩骂叫嚣,重则让丈夫或情敌等受皮肉之苦,甚至有性命之忧。
比如,唐房孺复妻崔氏因婢女"妆稍佳",乃令"刻其眉,以青填之,烧锁梁,灼其两眼角,皮随手焦卷,以朱傅之。及痴脱,痕如妆焉"。唐宜城公主因其丈夫的奸情败露,不仅凌辱婢妾,也让自己的丈夫当众遭受奇耻大辱,"截其耳鼻,剥其阴皮,漫附马面上,并截其发,令厅上判事,集僚吏共观之"。
有时即使是贵为天子,有时候也不得不受到妒妻的管制。比如,各方面都非常卓越的独孤皇后,面对丈夫隋文帝宠幸她人时,也是暴怒非常。在皇帝上朝期间,私自将美人*死,"尉迟迥女孙有美色,先在宫中,帝于仁寿宫见而悦之,因得幸。后伺帝听朝,阴*之。"
其二类,妻妾之间的争宠夺位。上至深宫内苑、豪门世家,下至民间普通百姓人家,无处不有之。在民间,妻妾之间的棍棒相加、皮肉虐待已算凶残,而深宫内苑、豪门世家则明刀暗剑,性命相搏,各种手段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更是惨烈。
《战国策·楚策四》中流传着千古的"掩鼻之谗"的故事。魏王送给楚王一个美人,楚王很是喜欢。夫人郑袖"爱之甚于王",因此为自己博得了一个"贤惠识礼"的名声。在博得美人信任后,诱骗美人说"王爱子美矣。虽然,恶子之鼻。子为见王,则必掩子鼻。"而后又告诉楚王,美人之所以见到您掩鼻,是因为"其似恶闻君王之臭也。"而后楚王大怒,削掉了美人的鼻子。
在这场妻与妾的斗争中,郑袖从始至终冷静自持,不动声色地除掉了魏美人。可见郑袖城府之深、心机之重。而这种情况在历朝历代都非罕见。
《晋书·后妃上·惠贾皇后传》中言晋惠贾皇后"性酷虐,尝手*数人。以戟掷孕妾,子随刃堕地"。明宪宗之万贵妃"掖庭御幸有身,饮药伤堕者无数"。唐武则天不仅扼*亲生女婴嫁祸王皇后,后又下令将失宠被囚的王皇后、肖淑妃各杖一百,"截去手足,投于酒瓮中,日'令此二妪骨醉'。"中国历史上最出名也最凶残的妒妇莫过于吕雉了。吕后在刘邦死后,"断戚夫人手足,去眼,熏耳,饮瘖药",名曰"人彘"。
这些宫廷女性倚仗自身宠爱和权势,肆无忌惮地对妃嫔、宫女及其子嗣加以折磨、*害,手段之残忍,让人不忍直视。
2. 妒妇,为利益而战在古代父权社会中,男尊女卑的伦理观成为社会主流,男性在婚姻上占据了主动权,所谓的"一夫一妻制"不过是个表面的幌子,丈夫可以在一妻的前提下,纳妾蓄妓。而法律也总是保护着男子多妻妾的权利。比如,除了皇帝有所谓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外,上至达官贵人,下至文人学士,乃至平民百姓,也是多则姬妾成群,少则"三妻四妾"。
古代的婚姻的目的全在于"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所以男性更是有了公开纳妾的理由,为了达到延续血脉的目的,只要有着条件,莫不是广置媵妾,这样才能免除灭种绝脉的后果,否则"其妻无子而不娶妾,斯则自绝,无以血食祖父"。
众妻妾围绕着一个丈夫,固守着家庭这一方小天地,而男子又多有喜新厌旧的心理,"盖男子之心,恒慕新而厌旧。"所以无论是妻,还是妾,独守空房的寂寞和压抑让她们都面临着巨大的情感缺失,这是唯一的丈夫无法给予的。
更重要的是,古代女性被甩出社会生产之外,在经济上无法自立,只有把希望寄托在丈夫身上,而丈夫的宠爱和婚姻的稳固是关系到她们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因此女性"所乐只争一线,一线之乐又寄于夫子"。
将众多妻妾同置一个屋檐下,无论是妻妒妾的得宠,还是妾觊觎妻的地位,每个女性出于谋求或悍卫自身权势地位而展开的争宠夺嫡之争也必然会发生。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刘邦的夫人吕后了。刘邦生前受戚夫人蛊惑,"日夜啼泣,欲立其子代太子",几次三番要废掉太子,"上欲废太子,立戚夫人子赵王如意"。前有夺夫之痛,后有夺嫡之恨,想必吕后恨不得对戚夫人食其肉、啖其血。
所以在刘邦逝后,吕后便迫不及待地将满腔怨妒发泄出来,先鸠*赵王如意,再断戚夫人手足、去眼、熏耳、饮瘖药,使居厕中,名之"人彘"。吕后的报复来得直接而无所避讳,此番"人彘"之祸,让后人对她的口诛笔伐不绝于耳。
对此,清代学者赵翼曾做了一个客观的评断,"盍嫉妒者,妇人之常情也。然其(吕后)所最妒,亦只戚母子。以其先宠幸时,几至夺嫡。故高帝崩后即*之"。所以说,这种惨烈的报复,归根到底还是吕后对戚夫人险些夺嫡愤恨的发泄。
诸如此类因为争宠夺位而引发的宫廷血案在历史上不绝于书。史书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早期也是为了登上皇后之位不择手段,*亲生女婴,嫁祸给王皇后,最终把王皇后拉下后宫之主的位子。《史记外戚世家》记载,陈皇后听说武帝宠幸卫子夫,"(陈皇后)恚,几死者数矣。"只是最后陈皇后在和卫子夫博弈中失败,最终被废,汉武帝立卫子夫为皇后。
可见,宫廷内众妃嫔争斗之惨烈。表面上,她们是为争圣宠而明争暗斗,实则是出于对自身生存保障的内在恐惧,是关乎生死之间的较量,胜则荣,败则死。
民间百姓中也遍布此种妻妾争斗的故事。在中国古代社会,在女性普遍没有立足之本的情况下,自身衣食住行的生活全依赖于丈夫,在此种情况下,妻妾之间的争斗更是普遍,事关生存,岂能不谨慎?
此外,在男尊女卑的社会,不仅"妻以夫贵",而且"母随子荣"。丈夫纳妾生子是对妻子地位的一种挑衅,倘若妻子还是无子(或有女无子)的情况下,妾生下儿子更是对妻子的巨大威胁。
《红楼梦》中,凤姐可谓是人中龙凤,模样不仅标致,而且管家能力出众,凤姐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她没有生下儿子,这是她的弱点所在。所以,贾琏之于尤二姐妊娠的重视,让凤姐如芒在背,使了手段让怀有身孕的尤二姐一尸两命。凤姐不仅极力阻止丈夫贾琏纳妾,还残酷折磨已*的妾——尤二姐,主要原因就是妾的存在直接损害了自身的利益。
经济实力决定一个人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这点古人也看的很清楚。宋初"三先生"之一的胡瑗,在其遗嘱中,曾经就嫁女娶妇的原则,特别叮咛家人说:"嫁女必须胜吾家者,娶妇必须不若吾家者。或问故,曰嫁女胜吾家,则女之事人,必钦必戒,娶妇不若吾家,则妇之事舅姑,必执妇道。"司马光《训子孙文》亦言:"妇者,家之所盛衰也。苟慕一时之富贵而娶之,彼挟其富贵,鲜有不轻其夫而傲其舅姑……"。白居易亦有诗云:世法贵名教,士人重官婚,从此自桎梏,信为大谬人。
古人已看到了经济地位对妒妇形成的极大影响。当妻子的娘家门第高,妻子在夫家的地位也会提高,甚至可以凭此约束丈夫的行为。当妻子妒性大发时,有可能"犯其忌制,赴汤蹈火,瞋目攘袂,或弃产而焚家,或投儿而害婿",实在是于家不睦,"妒妇乱家也"。
3. 嫉妒,非女子本色"嫉妒"二字都从女字,古人认为嫉妒是女人的专属,比如清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邵女评》称"女子狡妒,其天然也"。似乎女子的嫉妒是天性使然,非也。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指出,在人类处于早期的群居状态时,男性嫉妒的程度远远超过女性。而导致后来阴阳倒置的因素,不是天性发生改变,而是社会条件的改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财富的增长,男性的社会地位提高,女性地位随之下降,父权社会取代了母权制。
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处于弱势的女性多遭到不公正的对待,她们正常的要求与合理的反抗往往会给她们带来"妒妇"的罪名,此其一;被社会制度拒绝的女性无法在经济上自立自足,而男子又喜新厌旧,广置妾媵,妻妾也不得不实施必要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地位,如此,又被扣上"妒妇"的恶名,此其二。如此种种,为之奈何?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历来以"妒"为女子恶德,"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妒忌,故七出之状标其首焉"。"七出"之中,妒忌,是古人休妻的一大理由。
于公,各朝各代的统治阶级相应地制定了一系列"治妒"策略,或教化,或惩戒;于私,文人墨客在文学作品中,极尽丑化之能事,尽力刻画妒妇凶悍、残忍的一面,给妒妇们一个或受罚或改过的结局。无论哪一种情形,其目的都是使广大的女性承认男尊女卑的社会格局,从而维护男权社会。
然而,世人只知对妒妇唾弃,却不知,也不想,或装作不知,妒妇们何以如此作为?鲁迅先生在《关于女人》一文中曾这样写道:"其实那不是女人的罪状,正是她们的可怜。这社会制度把她们挤成了各式各样的奴隶,还要把种种罪名加在她们头上。"鲁迅先生的论断用来阐释妒妇现象再合适不过了。
妒,并非女性本色,不过是被现实所激而生。当女性不能从事生产之事,她们的生存价值被社会漠视,其必会为了生活和生存而抗争。故妒妇们表面上是为争宠,实则是恐惧生存保障的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