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开始前的经济萧条,摆摊曾一度成为一个口嗨梗,认为政府都提倡摆摊了,摆摊自由的。
实际上是个空头支票罢了。摆摊依旧不允许,只有在交了摊位费、办了摊位证才能合法经营。而且不是任何地方都可以摆摊,是需要在规划区域内。除此之外,摆野生摊,抓住就是罚款,有的创业者刚开始没营业就已经被罚的亏本,辛苦准备的各种材料和设备,又很难出摊。被迫刚创业就*转卖摆摊设备和材料的。
有的摊位甚至一天被城管赶几次,城管甚至上夜班。
只有少数地方的摊位有合理的价位和明确的摊位号码。政府比较友好,设定了摆摊的区域和划分摆摊位,摊位费也比较平民价。大部分地方是没有的。
有的人会说了,摆摊如果允许的话,租门店做生意的就成了冤大头,凭什么租门店的需要高额租金,摆摊不需要钱,那不人人抢着去摆摊。
失业的人又很多,中国的职场超33岁的容易被歧视、女性未婚的容易被歧视、已婚未育的容易被歧视等等,这硕大的失业群体存在的有力职业劳动价值惨遭社会因年龄和性别不愿意利用,即便是想摆摊,也是不被允许。没有适中的摊位费,没有政府允许的摊位,到处都是局限,似乎除了上班没有出路。。。
所以政府需要怎么衡量这个问题呢?网友有什么意见和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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