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曲婉婷在Instgram发消息,称自己“想念母亲”、“天天哭泣”,引发不少议论;7月18日也即张明杰庭审前两天(考虑到时差其实只有1天),她推出两首原创新歌,庭审开始后有人指摘歌词中嵌入母亲名字,并暗指母亲受到“无奈不公”的对待。对此曲婉婷随后用“665天(指张明杰被‘双规’至新歌发行)艰难等待,希望等来的是一个《最好的安排》(她其中一首歌的名字)”的微博事实上予以证实,导致加拿大乃至中国大陆华人网路的纷纷“不淡定”。
曲婉婷借由着母亲与被迫害的人民搞创作到底是在真情实感,还是在危机公关。
不知道曲婉婷午夜梦回时,会不会感受到,血腥的气息。
情人市长的“不淡定”
对张明杰的司法诉讼和审理过程并未结束,张明杰本人是否罪犯,如果是,该如何量刑,这些都要等整个司法过程结束,才会有一个结果。在此之前,不论被告的亲属、“准亲属”,还是大洋彼岸的人,都要学会并习惯做一个“安静的看客”,以免干扰司法公正,毕竟,迄今大多数在网络、报刊上“发声”的相关、不相关人等,都并未宣称自己掌握足以证明张明杰有罪或无辜的证据。 较曲婉婷态度、言论更“惹火”的,是他的市长男友罗品信的姿态。如果说2015年4月,罗品信在被问及张明杰案时“这是一个对曲婉婷而言的个人问题”的公开表态,尚未引发特别关注和广泛争议的话,他在庭审之际公开通过加拿大报刊,表示对张明杰的命运表示关注,声称希望其“得到公正的审讯”,这一声明引发了加拿大华人圈的不小争论,这一消息通过网络和香港传媒传回中国大陆后,更在大洋彼岸引发普遍不满。
能否做安静的观众
鉴于曲婉婷是张明杰的家属,又是自由音乐人的身份,她就张案和母女关系发表的一些感想、言论即便有争议,也仍然是无可厚非的:且不说张明杰案尚未宣判,即便已宣判且裁定有罪,作为女儿的曲婉婷也仍然有权选择相信自己的母亲,并选择“亲情优先”。但罗品信的表态则是另一回事。
一方面,他既不是直系亲属、又不是“路人甲”,而是个“准女婿”;另一方面,他并不像曲婉婷那样只是个自由职业者,而是加拿大温哥华市的民选市长,是一座加拿大大都市的最高行政长官,他既不太容易、事实上也并没有澄清自己在报刊上的一番言论,究竟是代表温哥华市府,还是仅代表其个人,如果是代表个人,又究竟以怎样的“个人身份”。
从其字里行间不难联想到,罗品信恐怕并不相信张明杰会在中国大陆得到“公正的审讯”,有人更从中联想到加拿大主流政治家对死刑的排斥和反感。这当然是可以理解的,但既然死刑仍然是中国刑法范畴内的适用条款,倘涉案人符合死刑判决条件且证据链完整,即便判处死刑也仍然是中国这个主权国家内政范畴的事,只要并非“特殊对待”某个特定被告,就谈不上“不公正的审讯”。作为加拿大政治家和行政官员,倘泛泛而谈地就中国司法制度发表意见并无不当,但具体到“指名道姓”就十分不妥当——更何况张明杰之于他还“不是外人”?
不妨换位思考,倘此案完全发生在加拿大,身为市长的罗品信是否也敢于罔顾“程序正确”原则和“行政干预司法独立性”的嫌疑,在媒体上公开发表这种明显带有倾向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