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哲学的盛宴》
作者:罗伯特·艾伦
编者按:
1596年3月31日,勒内·笛卡尔出生于法国图赖省拉艾市的一个贵族家庭。这位以“我思,故我在”而为人所知的哲学家,其思想至今仍对心灵哲学等前沿领域产生着莫大影响。在笛卡尔诞辰日的今天,思庐特选取本篇文章,希望帮助大家了解笛卡尔一生的思想,读懂笛卡尔。
01 笛卡尔的著作
《论世界》(1633)
《世界论》是笛卡尔早在1633年就完成的著作,但是由于诸多原因,一直到笛卡尔死后十多年,这部著作才得以真正出版,该书主要内容包括:“感觉与产生感觉之事物”、“火焰中的光和热”、“空气”、“元素”、“一个全新的世界”和“人”等方面。在书中笛卡尔系统地阐述了他的物理学和宇宙学观点。
《方法论》(1637)
《方法论》对西方人的思维方式、思想观念和科学研究方法有极大的影响,其主要思想是“努力从推理中消除产生错误的因素”。笛卡尔自己也说,在书本中有作为他“思维的艺术”的四条著名准则:一、不要把任何事物看成是真的,除非对它已经认识清楚了;二、要用逐步分析的方法系统地解决问题;三、思考时,由简到繁;四、要彻底复查一切,做到确实无遗漏。
《形而上学的沉思》(1641)
这部书进一步论证了笛卡尔在《方法论》中提出的论点,同时用一些委婉的词句谋求教会对他的宽容。书的内容是在宗教的外衣下为科学思想探寻根据。全书包括一封给巴黎神学院的信。
《哲学原理》(1644)
本书是笛卡尔的哲学著作。全书的重点是论述物理学。作者在书中提出“我思,故我在”的哲学第一原理,并认为“上帝存在”、“各种事物及事物的性质存在”等判断是最基本的“天赋知识”,即不需要通过经验而存于人心的知识,并且是正确判断辩别真假的能力。
《灵魂的激情》(1645—1646)
《灵魂的激情》一书可以分为“激情的生理说”、“激情心理学”和“特殊的激情”三个部分,是笛卡尔专门研究“人自身”、“人的肉体和灵魂的关系”、“人的激情和人的生理和心理的关系”以及“人的各种激情与伦理道德的关系”的著作。该书标志着笛卡尔哲学体系的最终完成,也是笛卡尔哲学中最精华的部分。
02 笛卡尔的人类哲学
笛卡尔在人类哲学方面的主要成果有:方法论、天赋观念、论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我思,故我在”、关于外部事物存在的证明、心灵与身体的关系、论世界、灵魂的激情、伦理规则。
03 方法论
“普遍怀疑”是笛卡尔方法论的起点。“方法论”里的第一个内容就是“普遍怀疑”。笛卡尔所讲的“怀疑的方法”就是“普遍怀疑”,是对一切的怀疑。当然,对一切“存在怀疑”,并不是对一切的绝对否定。笛卡尔“怀疑”的目的是要得到确实的知识,寻找无可置疑的真理,确立哲学的基本原理作为推演科学体系的基石。
04 普遍怀疑
笛卡尔方法论的起点即“普遍怀疑”。笛卡尔认为,从孩童时代开始,他就把许多错误的见解当作真理接受下来,这些知识,以及以此形成的一些知识和见解都是非常可疑的。而这些知识和见解都是从后天习得的,因此,他认为这些虚假的知识并没有让他得到什么进步,反而加重了他的烦恼。
在笛卡尔看来,应该“认真地、自由地来对我的全部旧见解进行一次总的清算”。笛卡尔还说:“如果我想要在科学上建立起某种坚定可靠、经久不变的东西的话,我就非要在我有生之日认真地把我历来信以为真的一切见解统统清除出去,再从根本上重新开始不可。”从而提出了“普遍怀疑”的理论。
事实上,笛卡尔所说的“普遍怀疑”,是方法论上的怀疑,它是以发现真理、得到确实的知识为目的的。简单来说,在我们原先所接受的所有知识中,有些是真理,而有些却是虚假的知识。而真理和虚假之间又如此紧密地缠绕在一起,从而在我们的头脑中形成了许多偏见,而这些偏见阻碍了我们对于真理的认识。
所以,笛卡尔认为,任何一个想要发现真理的人,在其一生中至少要进行一次“普遍怀疑”。
对此,笛卡尔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他把“普遍怀疑”比喻为挑选苹果:“如果一个人有一篮子苹果,他担心其中有一些是烂苹果,想把它们挑选出来,以免使其他苹果也发生腐烂。那么,他该如何着手呢?其实方法很简单,他应该先将篮子倒空,然后把苹果一个一个地检查一遍,将那些没有腐烂的苹果挑出来,重新装回篮子里,同时将那些腐烂的苹果扔掉。”
接着,笛卡尔联系现实说道:“这就如同一些人的情况是一样的,他们从来没有很好地研究过哲学,他们的头脑中保留着他们从孩童时就开始积累的各种各样的看法。当他们很有道理地确信这些看法的大多数不符合真理时,他们便试图把一些看法同别的看法区别开来,因为他们害怕把这两类看法混淆在一起使得全部看法都不可靠。为了不犯错误,岂不最好还是一下子把它们全部抛掉,不管它们当中哪些是真理,哪些是谬误,而后再对他们逐一加以研究,只保留其中那些被认为是真理的和毋庸置疑的东西。”
由此可见,笛卡尔的“普遍怀疑”是发现真理的一种方法。
05 直观和演绎
笛卡尔认为,认识必须从清楚明白、无可置疑的东西开始,“判断不要越过事物在眼前所呈现的明显与清晰的范围,不含任何可疑的因素”。这就是“直观”或者叫做“理性演绎法”。笛卡尔认为,“直观和演绎”是我们得到任何关于事物的确切知识的唯一方法。
笛卡尔指出,所谓“方法”,就是指确实和简单的规则。
在笛卡尔看来,如果我们准确地遵从它们,我们就绝不会把虚假的东西当成真实的东西,绝不会把我们的精力花费在无用的地方。
笛卡尔说:“如果我们的方法正确地解释了应该怎样运用精神的洞察力,以至于不陷入矛盾的错误,并且解释了应该怎样发现演绎,以使我们能获得全部事物的知识,我看不出还需要什么使这个方法更完全。”
这就是说,这个方法的内容有两个方面:其一,正确地解释怎样运用直观;其二,正确地解释怎样发现演绎。直观和演绎就是这个方法的实质。
笛卡尔为直观下了定义:“‘直观’,我理解为,不是感观的往复不定的证据,也不是起源于想象力错误地构造出来的骗人的判断,而是一个纯净的和专注的心灵如此迅速、如此清楚地给予我们的概念,以至于对于我们理解的东西完全用不着怀疑。”他认为,“直观”具有两个特点:其一,直观的命题必须是最清楚明白的;其二,命题必须是同时地、整个地被理解。
正如笛卡尔自己所说,我们运用直观就应该像运用眼睛一样,不要把思想分散在全部事物上,而应集中在某一点上。想一眼把什么都看清楚的人什么都看不清,想在思维的一个单一活动中同时专注许多事物,那么思想必然混乱;因此,应该像那些从事细微和精巧操作的工人那样,把视力集中在某一点上,通过实践获得一种区别各种微小和精细的对象的能力。
对于“演绎”,笛卡尔则认为,是作为除直观之外“认识的补充方法,即通过演绎来认识。我们把演绎作为起源于其他那些我们确实地认识到的事实的全部必然推论”。
这就是说,“直观”仅作为一种直接的认识方式,而“演绎”则是一种通过推理的间接的认识方式。总之,“直观”就是找到最简单、无可怀疑、无须辩护的人类知识元素,即发现最简单和最可靠的观念或原理,然后对它们进行演绎推理,导出全部确实可靠的知识。
06 四条规则
在《方法导论》的书目中,笛卡尔列举了方法论的四条规则:
1、绝不承认任何事物为真,除非我明明白白知道它确实为真。这条规则告诉我们,必须小心谨慎。笛卡尔认为,我们在做判断的时候,决不能含有任何可疑的因素,决不能越过事物在心眼前所呈现的明显与清晰的范围。
2、将我们所要检查的每一难题,尽可能分解成许多部分,以作为妥善解释这些难题的要害。笛卡尔深信,单纯的也就是明显的。这条规则告诉了我们在解决难题时必须要注意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让我们确定困难之所在及其范围;另一方面则是让我们把难题分析为简单而绝对的部分,以便逐一加以观察,因为一旦发现了问题的绝对部分,则其答案也就在其中了。
3、依照次序引导我们的思想,由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步一步地上升到最复杂的知识
这条规则告诉我们,要尽量把全部事物看作是一个从绝对到相对、从简单到复杂、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的有顺序的系列。它的出处则是根据了这样一个信念:假定一切事物皆有一种程序。如果不能在事物本身找出一种自然的程序,至少也应当给它构想出一种逻辑的程序。这样,分析与综合兼用才完美。因为综合的原则是:先确定定义和公理,然后借助几何式的证明程序,由单纯的定义和公理到达复杂的知识。
4、处处做周全无误的核算与普遍不漏的检查,直到足够保证没有遗漏任何一件为止。这条规则的设立,是为了辅助分析与综合的应用。它包含检验综合的步骤和清点校核分析的部分,使在演绎时严格地遵守演绎的连贯性,不使其有越级的情形发生,以保证真理的明晰和必然。笛卡尔指出:“如果我们希望使我们的科学完善……列举也是很需要的。”所以,详细列出那些和问题有关的全部事实,无一遗漏,就可以保证推理的正确性。
07 我思,故我在
“我思,故我在”是笛卡尔哲学思想中最具代表性的命题,可以说是整个笛卡尔哲学体系的基石。有人甚至说,“我思,故我在”——这是笛卡尔自己为自己的哲学找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落脚点。总之,“我思,故我在”在笛卡尔整个哲学体系中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是笛卡尔进行理性思考的第一原则,是整个笛卡尔哲学的最确切的第一真理。
08 第一真理
笛卡尔作为理性主义的代表者,通过身体、心灵的论述和“我思,故我在”的真理确定了哲学中的精神性主体地位。
“我思,故我在”被业界学者认为是笛卡尔的哲学体系基石,在整个哲学体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他的第一真理、第一原则。笛卡尔把自己置于“普遍怀疑”的思想中,并在其中寻找、追询自己,最终用理性肯定了自我。最有突出成就的是发现了最真实、最确定的命题:“我思,故我在”。
笛卡尔说:“我可以怀疑我的身体是否存在,我可以怀疑我所在的世界是否存在,我甚至可以怀疑上帝是否真的存在,但是我唯独不能怀疑的就是我自己的存在,否则我的怀疑将没有任何意义。”由此可以推断出,这是笛卡尔第一真理的由来。
怀疑必然有一个怀疑者在怀疑,思维必然有一个思维者在思维。因此,“我思,故我在”乃是一条真实可靠、连怀疑派的任何一种最狂妄的假定都不能使之动摇的真理,我们可以毫无疑虑地把它当作形而上学的第一条原理。
笛卡尔在他的哲学体系中,最突出的作用就是确立了精神性主体“人”的地位。他把精神主体和现实世界看做两个对立的世界。笛卡尔认为,人可以通过真理性思维认识世界、掌握世界;而物质世界是人的认识对象、改造对象。
基于以上观点的分析论证,笛卡尔得出了“二元论”,即物质和精神、身体和心灵是时时刻刻彼此分离存在的,两者互不相融。由此,笛卡尔把人也看成是身体和心灵两部分的结合体。笛卡尔从“上帝观念和具有上帝观念的我的存在”出发,在怀疑的基础上,证明了上帝的存在。在他看来上帝是完善、绝对、全能的,它能带给我们永恒的真理。
在笛卡尔看来,上帝能够根据我们心中确定的外物形状,创造与之相匹配的外部世界,所以根据此论断,我们也可以证明外部事物的存在。总而言之,从“我思,故我在”这一真理入手,证明了心灵和身体的存在和外部世界、上帝的存在,这些理论共筑笛卡尔的哲学体系,并最终确立为真正的第一真理。
笛卡尔认为,“我思,故我在”是真实的、确定的真理。正如我们在思索事情,便会意识到自己是在思考外部事物。这里所说的是一种直接认识过程,并没有间接或其他的辅助认识过程。直接的认知对象能够回到我们思考之内,而无需经推理或加工,从自然的行为就能得到。
由此可见,哲学的第一原理“我思,故我在”,具有最清晰、最分明的特征,它可以看做是最确定、最真实的真理,因为它不需要依据任何理论证明。
笛卡尔的伟大性贡献就在于,他不是以存在或实体,而是以“我思”,即主体,作为形而上学的第一原理,并且由此出发来确立上帝存在和物体存在的原理,因而标志着西方哲学的一次重大转折,也可以看做是形而上学史上的一次革命。第一真理奠定了主体性原则和理性主义的基本特征,同时也使之始终难以摆脱二元论的限制。
09 “我思,故我在”的内涵
笛卡尔认为,“我思,故我在”,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即“我思”层和“我在”层。“我思”层属于第一个层次,它又分为“我”和“思”两个部分。“我在”层属于第二个层次,它可分为“故”和“在”两个部分。
在笛卡尔看来,以上两个层次是密切相连的,也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有“思想”才能推出“存在”。“我思”层中的“我”,按照我们常人的逻辑思维,它本该是指自己,是第一人称代词。但笛卡尔认为,这里的“我”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方面指有血有肉、有肢体、有五官的肉体。这个肉体我们今天称为身体,这也可以称为“我”中的物质层面。另外一个方面,笛卡尔称它为精神实体。精神实体也可看成是灵魂、思想、思维、意识,属于他精神的属性。从精神角度讲,笛卡尔这个方面的认识是正确的,也是进步的。笛卡尔认为,这后一种属性是他得以存在的主要原因。前一个方面,只不过是让它的灵魂有个可以操作一切的躯体而已。他的存在完全是因为后者的存在,才有了真正的意义。
在笛卡尔的很多哲学著作中都提及过“思”,他认为,“思”,有思考、思想、思维的多重意思,如果非对“思”作出一个确切的解释的话,“思”是一种思维的意识活动。是这种意识活动,推动了事物的发展,让他发现了“普遍怀疑”的原则,进而证明了上帝的存在。
笛卡尔认为,“我在”层中的“故”,既可以单列出来也可以放在“我在”层中,这里是放在“我在”层中讲的。有人曾解释说“我思,故我在”中的“故”是个连词,具有因果关系,它本身有“所以”、“因此”的同等意思,执行的是“推理”、“推论”的任务。在笛卡尔这里,“故”有另一种意思。他认为“故”在此是担当着“直觉”的角色,而并不是按照常人所理解的那样,是一种由“我思”推出“我在”的一个推理过程。
笛卡尔曾在他的著作《指导心智的规则》一书中,提到“故”也可以理解为“直觉”和“推理”的结合体。只是它们两者在此所占的比重不同,程度不同。对于这个第二个层次中的最后一部分“我在”,笛卡尔认为,“我在”是精神上的灵魂脱离肉体而存在。也就是说,“我在”在这里是指精神主体的思想、怀疑、智能、感觉、意识等精神实体的存在。以上便是笛卡尔对“我思,故我在”这一命题的精确解析。
实际上,奥古斯丁在笛卡尔之前已经提出了类似的思想,但是这并不能动摇笛卡尔以其“我思”而开了近代哲学之先河的创始人的地位。笛卡尔的“我思”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为近代哲学奠定了反思性、主体性原则和理性主义等基本特征,因而标志着近代哲学的开端。
10 心灵与身体的关系
当笛卡尔将心灵和身体看作两种绝对对立的实体后,便无法解释两者之间显而易见的相互关系。于是,笛卡尔仔细研究了人体解剖学和生理学,得出了笛卡尔心身交感论:认为“松果腺的腺体”是心灵与身体这两个运动过程的交换台,进而详细地论述了两者的区别和统一。
11 心灵与身体的区别
笛卡尔认为:没有肉体,心灵不能自然地存在,同时他又说:“我领悟到的灵魂和肉体有很大的分别,就肉体的本性来说,它常常是可以分割的,而灵魂是绝对不能分割的。”
根据笛卡尔观察自己的心灵时,指出“我”只是思想之物而已,我不能在“我之内”有部分的分割,我是一个单一的整体,虽然心灵与肉体相互结合,但是,一旦身体被削去一足或一指,我想心灵也不会因此而丢失什么。由此可以看出,心灵与身体是相互独立,而且在某些时候还是彼此对立的。
从“我思,故我在”这一命题来看,假设“我”没有思想,就没有“我”的存在,这里的我不依赖于任何物质性的东西而存在,它存在的唯一原因就是思想,可见,身体和心灵是有所区别的。
身体是很容易灭亡的,无论任何部分发生了调整,身体都不是原来的样子。但是灵魂却不同,它是一个单一的实体,由此得出:心灵是不朽的、永远不会死亡的。
笛卡尔说:“人的精神或者灵魂,从按期能够被自然哲学所认识的程度来讲,是不死的。”
笛卡尔在真正意义上证明,心灵和身体是有区别的,并且论证了此观点的认识发展顺序,证明了身体与心灵两者彼此是相互独立存在的,这样能够更好地判断“二元论”的正误。
12 心灵与身体的统一
身体和心灵是紧密相连的,并且两者是全面地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割的。位于大脑之中的“松果腺”是沟通心灵与肉体、精神与物质的纽带。疼痛、饥饿等感觉是证明心灵和身体是相统一的最好证明。
笛卡尔曾在《灵魂的激情》中提到“松果腺理论”,即:虽然心灵与整个身体相结合,然而在身体之中的某一个部位,心灵在那里比在其他任何部分都更显著地发挥它的功能。他所说的部分是指位于脑管之上的腺体,心灵就是在这个小腺体的变化中发挥它的巨大作用。“松果腺理论”被认为是沟通心灵与身体的理论和生理学基础,从而证明了心灵与身体的统一。
笛卡尔说:“虽然精神结合全部肉体,但这并不是说它会伸展到全部肉体上去,因为广延并不是精神的特性,它的特性仅仅是思维。”可见,笛卡尔在这里也承认心灵与肉体并不是绝对能区别开来的,而是相互统一在一起的。
13 灵魂的激情
“灵魂的激情”是笛卡尔专门研究“人自身”、“人的肉体和灵魂的关系”、“人的激情和人的生理与心理的关系”以及“人的各种激情与伦理道德的关系”的著作。其标志着笛卡尔哲学体系的最终完成,是笛卡尔哲学最精华的部分。
14 激情生理说
“活力和激情永远是同一个东西”,这是笛卡尔对激情认识的一个首要思想。
笛卡尔认为,存在于灵魂中的激情,外在表现则为肉体上的活动。在笛卡尔看来,我们之中存在的每一种思想都属于灵魂,我们必须相信,人所产生的一切冲动或者运动都与肉体有关。
笛卡尔指出,“一切肌肉运动,以及一切感觉,都依赖于神经——类似于丝状物或者小管一类的东西,它们都发端于大脑,因此,像大脑一样,包含着某种精微的气息,即所谓的动物精神。”笛卡尔在这里提出了“动物精神”的概念。其实,用现代科学来解释,笛卡尔所要表达的“动物精神”就是我们所说的本能。本能与神经系统相关,是包含在神经系统中的一些“精微的气息”。
笛卡尔把灵魂的活动——渴望也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指纯精神上的渴望,它是由灵魂的活动组成的,灵魂可以依靠自身的意愿来支配它,决定他。
与渴望相关形成两种知觉,一种以灵魂为原因,另一种以身体为原因。其中最重要的知觉是以灵魂为原因的知觉。这种知觉代表了我们内在的渴望,是我们以渴望为基础的想象和思想的知觉。说得直白些,就是我们内心深处对某种东西产生渴望以后,对这种渴望的知觉。
笛卡尔认为,灵魂位于大脑的“最内部,即位于脑中部的一个小腺体,它悬浮在输送管的上方,位于前腔的动物精神通过这些输送管与后腔的动物精神联络,小腺体发生最细微的运动,都会极大地改变动物精神的输导过程。同样,动物精神输导过程的最小变化,也会大大地改变这一腺体的运动”。笛卡尔认为,这个小腺体才是灵魂的居所。它凭借着动物精神,以及全身的神经系统、循环系统把指令传达给全身。他把这个小腺称为“松果腺”。
笛卡尔认为,“意志的性质是极其自由的,它绝不可能受到任何限制。”
笛卡尔把思想分为两种,其中一种是灵魂的活动。灵魂的活动指的就是渴望,它是意志力量存在的根本,而肉体也仅仅能够通过间接的方式使它们发生变化。另一种则是激情,它是由一切知觉所构成的。激情完全依赖于支配着它们的活动,即灵魂的活动,但灵魂也不能够直接改变激情,只能够通过间接的方式使它们发生改变,除非灵魂本身就是它们的原因。笛卡尔认为,灵魂中除了激情以外,还有一种更加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意志。
15 激情心理学
笛卡尔指出,灵魂的激情其实是有很多种的,而且它们之间的动作还有一定的顺序可循。笛卡尔在著作中大量地罗列了人类的各种激情。在这里,我们对其中的四种主要激情进行简要的说明。
“惊讶”,惊讶是当一个与我们曾有的意象中不同的客体出现,使我们感受到的意想不到的震撼。真正感觉到震撼的应该是灵魂,灵魂对这一个罕见的、非凡的客体进行仔细辨认思考,而感受到的震撼。惊讶有两个内涵,第一种内涵就是意外。这是因为特殊的客体出现时太过突然,突如其来的印象又和原有的印象不能够重合,从而改变了动物精神的运动;另外一种内涵就是惊愕。因为惊讶的强度超过一般的灵魂活动,这种力量强制原处于大脑腔中的动物精神沿着它们的途径进入大脑中。
“爱与憎”,笛卡尔对爱憎的论述是“爱是灵魂的情感,由动物精神的运动所引起,动物精神促使灵魂自愿地与令人惬意的对象结合起来。憎也是动物精神引起的情感,当一个对灵魂有害的客体出现在灵魂面前时,动物精神促使灵魂极力避开它。”
爱在通常情况下有两种,其中一种指的是物欲。这种最为直接外露。爱直接被物欲所勾起,然后产生强烈的渴望,渴望得到自己所爱的东西。这是单纯的物欲之爱。另一种指的是仁慈。由爱来激励着我们去爱些什么,这才是高级形态的爱,是爱的激情的升华。
“渴望”,笛卡尔认为,作为激情的渴望,是由动物精神而引起的灵魂的活动。动物精神向灵魂发出信号,使它更希望向它描述的某些东西是好的,是有利的,并且是我们所需要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都会强烈地渴望好的东西出现,并且想一直保存下去不想失去它。在渴望好的东西出现的同时,我们也会渴望坏的东西不要在眼前出现,最好是永远都不要出现。实际上在渴望这种激情中,善和恶是相互引发的激情。
“喜与忧”,在笛卡尔看来,快乐是在灵魂拥有善的时候自动泛起的感情,也是灵魂中的一种让人感觉到惬意的感情。除此之外,灵魂不能在它所拥有的其他任何事物中得到快乐,事实上,灵魂从它所拥有的那些事物中也不会得到什么东西。所以,它对我们所享有的乐趣仅仅在于拥有它们。
笛卡尔对激情的分析,大致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笛卡尔较侧重于心理方面的分析。虽然笛卡尔对激情生理基础做了很多阐述,但是这种叙述只是一个铺垫,是为激情的心理分析做铺垫。笛卡尔这样做的原因,其实就是为了从激情的心理分析引出对激情的道德评价。
采编:永方
排版:莫一
审核:永方
美工/VI: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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