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可这一哭,诺拉立马脱了鞋坐到沙发上紧靠着她,抚摸着她的肩膀说知道她希望“过得更好”。诺拉又说,自己也离了婚,有个新男友,日子过得很幸福。她说如果妮可雇她,她会为了妮可的利益全力以赴——她曾代理过某著名歌星妻子的案子,帮妻子争到了那首歌一半的版权。
的确,诺拉是个强势的女律师,她很有心机笼络当事人委托她,她也很有手段帮当事人争到更多的利益。
然而,这是否就是好律师?
三
《婚姻故事》里的故事,似乎原本就不该以离婚为结局。电影的开场是一组很温暖的生活镜头,透过丈夫和妻子的眼睛,呈现的是对彼此自内到外的欣赏。
当这组镜头停止,气氛开始变得有点严肃。原来他们是在接受离婚调解,电影呈现的是按调解员的要求写下的对对方的美好回忆。写完后,妻子妮可却忽然很有情绪,她拒绝读出,也拒绝听查理读,调解失败。
然而即便是在面临离婚的感情冷淡期,在剧场,当妮可在台上演出,查理依然在台下感动。回到家,妮可也依然会询问他的看法,她依然在乎他的意见,他也依然想帮她。在她眼里,他是个才华横溢的导演,而她一直都是他最喜欢的演员。
即便正式分居并开始了离婚事宜,从孩子嘴里知道她因停电关不上院子大门,他依然第一时间赶去解决,而她看到他的头发乱了,也依然提出帮他理发——他的头发,过去一直都是她理的。
即便在离婚谈判桌上,当双方不得不一起点午餐,见他找不到合适的食物,她依然毫不犹豫地代选,叮嘱换上他喜欢的橄榄油和酱汁。
当那几页纸被开始识字的儿子翻出来并好奇地读着,当查理接过来按儿子的要求读下去,读到“我见到他两秒不到就爱上了他,我会永远爱他,即便那已经没有意义……”已是泪流满面哽咽不能成语。而她从另个房间出来,站在他们背后,眼睛也红了。
那时,他们已经离婚。他是去接孩子的,律师诺拉以为妮可争到的监护权为55对45当作胜诉,然而妮可拒绝了。他们平等行使监护,他们也放弃了律师想要为之争取的分得对方奖金或演出费用一半的建议。
四
影片结尾是一个特别温馨的镜头,查理去妮可那里接儿子,儿子已经不小了,但他还是喜欢抱着他,当他抱着儿子朝自己的车走去时,妮可喊住了他,她看到他的鞋带开了。她跑过去蹲下,轻轻拍拍他的腿,他抬了抬脚,任她把鞋带系上。
这个结局令人欣慰,也令人遗憾,欣慰的是,他们有可能重新走到一起,遗憾的是,他们也许原就不该分开——如果他们当初接受调解,或自己坐下来面对问题的话。
记得一个办理离婚案件的法官说过这样一段话:每个离婚案件都该被当成一堂课,在这堂课上法官和律师该是相同的立场,那就是少让孩子受到伤害,促进当事人在婚姻家庭方面真正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