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聊斋志异》相信大家都非常了解,尤其其中几篇经典故事,相比大多数人都耳熟能详了,例如聂小倩、画壁、促织等等。
蒲松龄一生郁郁不得志,生活拮据,历经十余年而成此书,书中通过讲述仙狐鬼魅之事,反映了人间人情冷暖。正所谓“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
书中除了我们熟悉的那些故事外,还有一些短篇让人看后回味无穷,今天就简单列举几篇以飨同好。
1.《四十千》
山东桓台县的王大司马的家里有一个管家,很是富有。一天,他忽然梦见一个人进来对他说:“你欠我四十千钱,现在该还我了。”然后径直进了屋内。他一下子惊醒,而此时他妻子正巧生了个男孩。
他知道这孩子是来要前生的帐的,于是他拿出四十千钱单独放在一个房间。凡是孩子的一切衣食、医药费用,都从这四十千里支出。过了三四年,四十千钱就剩七百了。
这天,奶娘正抱着孩子玩耍,管家对孩子叹气道:“四十千快用完了,你可能也该走了罢。”话音未落,小孩脸色大变,一仰头一瞪眼,立时没气了。
管家于是操办白事。事后一算账,正好把花了七百钱。
蒲松龄评论说:这件事,欠帐的人可以引以为戒。曾经有个人老来无子,去询问高僧,高僧答:“你不亏欠人家,人家也不亏欠你,那你岂能得子?”所以说,生了孝子就是来报恩的;生了不孝子,那是来讨帐的。生死都是因果,生了孩子的不要过于欢喜,孩子死了的也不要过于悲哀。
以前读聊斋,都当鬼神故事看了,现在回头再看这个故事时,就觉得蒲公写在末尾的一段话非常有深意。尤其最后一句“生者勿喜,死者勿悲”,也是经历很多生离死别后的看破红尘吧?
人生在世,无非你欠我我欠你罢了,欠的账还清了,自然也就没有了牵挂,了然而去。但凡恋栈不去的,可能都是因为有亏欠没有还清吧?!这样一想,也就豁达了许多。
二、酒虫
山东长山的刘某,身体肥胖爱好饮酒,每当独饮,总要喝尽一瓮。他有靠近城郭的三百亩好地,常常只种一半庄稼;而家里非常富足,并没因为爱喝酒使家境受影响。
某天一个西域来的僧人见到刘某,说他身患奇异的病症。刘回答:“没有。”僧人问他:“您饮酒是不是不曾醉过?”刘某说:“是的。”僧人说:“这是肚里有酒虫。”刘某非常惊讶,便求他医治。僧人说:“很容易。”刘某问:“需用什么药?”僧人说什么药都不需要,只是让他在太阳底下俯卧,绑住手足;离头半尺多的地方,放置一盆好酒。过了一会儿,刘某感到又热又渴,非常想饮酒。鼻子闻到酒的香味,馋火往上烧,而苦于喝不到酒。忽然觉得咽喉中猛然发痒,哇的一下吐出一个东西,直落到酒盆里。解开手足一看,一条红肉三寸多长,像游鱼一样蠕动着,嘴、眼俱全。
刘某很惊骇地向僧人致谢,拿银子报答他,僧人不收,只是请求要这个酒虫。刘某问他:“作什么用?”僧人回答:“它是酒之精,瓮中盛上水,把虫子放进去搅拌,就成了好酒。”刘某让僧人试验,果然是这样。
刘某从此厌恶酒如同仇人,身体渐渐地瘦下去,家境也日渐贫困,最后竟连饭都吃不上了。
蒲松龄评论说:每天喝一石酒,并不会损失他的财富;每天连一斗酒都不喝,反而更加贫穷:人的饮食难道都是有定数的吗?有人说:这酒虫是刘某的福星而不是刘某的病根,那个僧人只是想要得到那个酒虫而欺骗了他。是这样吗?不是这样吗?
有时候我们经常听人说不会花钱就不会赚钱,大手大脚却衣食无忧,可能的确一饮一啄自有天定吧,有时候刻意的改变自己,反而不会起到好作用。
三、青城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