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欧丁玉开始为女友制作粤语版,并定名为《千千阙歌》。
而这时梅艳芳也找到陈淑芬要这首歌的版权。
于是,陈淑芬两面都当了个好人。
既给了梅艳芳,又给了陈慧娴。
陈淑芬和梅艳芳是旧相识。
陈淑芬在原公司时任职时,张国荣和梅艳芳都是她带出来的艺人。
后来陈淑芬带张国荣出来单干,梅艳芳留在公司。
只不过他们的关系早已亲如家人。

梅艳芳拿到版权就开始找人创作,为防止陈慧娴先下手,陈淑芬又出来拦了欧丁玉一道。
陈慧娴对欧丁玉说:“陈慧娴必须等到7月以后才能发布。”
这句话什么意思大家都能看出来。
只不过梅艳芳还是没有在7月前发行。
欧丁玉和陈慧娴也乖乖听话,一直等到月底才发行。
也就是1989年7月25日,陈慧娴发行歌曲《千千阙歌》。
6天后,梅艳芳发表《夕阳之歌》。

两首同曲不同词,发布时间你追我赶,注定会在乐坛中引起一阵比拼。
罗大佑曾这样点评香港乐坛:
“香港人是三个字‘博到尽’!每个人都把自己压榨到全部都没了,也要拼搏。尽量把别人打倒,竞争的很厉害,讲难听点,甚至会踩得很厉害。我在那里很惊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