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浩导演的作品《无人区》,上映过程一波三折,2013年终于和观众见面后,一时被誉为国产类型片的希望。
现在大家都喜欢说“完成度”,这就是一个完成度很高的片子。从类型的角度讲,它属于西部片和公路片的结合体。而它的戏剧主线也是典型的西部片式的:文明都市和蛮荒原野气质冲突,一个陌生人的到来掀起风浪。
这种冲突以青年律师潘肖孤身前往西北开始,在他而言这是关乎名利财富的探险之旅——
帮助一个财力雄厚的犯罪嫌疑人辩护,潘肖就能赢得报酬、蜚声业内。
这次探险之旅没有被呈现为正邪之争,而是浓缩成了寓言,变成了一个故事,一个有关环境与生存法则的故事。
一个故事的两个版本
《无人区》的开头,讲述了同一个故事的两种版本。
律师潘肖说,他的老师曾经给他讲过一个关于猴子的故事。
生活在原野上的猴子,想要吃桃,又害怕被狮子吃掉。他们学会了分工,一个摘桃,一个放哨。摘桃的不能独吞果实,否则绝了盟友的念想,就没人给它放哨了。放哨的也不能溜号,或者贪恋果子,否则自己最终也吃不到。
因为分工,因为合作,猴子就变成了猴群,猴群最终又进化出人群。
后来潘肖不满意这个故事,他讲了一个自己的版本:
猴子之所以能够进化成人,是因为他们会用火。这个时候,他是一名律师。
并且打一开始,就表露出了对动物逻辑的反感——“我很讨厌拿动物说事儿”。
一个故事的两种版本,说明了什么呢?
两种生存逻辑,两种对人生的认识。
老师版本里强调个体为了寻求合作而暂时抑制其自私性,在这种认识论里,懂得合作、懂得让利、互利是先进的,是进步的。猴与猴之间,有分工的差异,无地位的不平等。
而在潘肖的版本里,推动猴子进化的,是其种群里优秀个体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掌握。
认识火,并学会了运用火,于是猴子走出了动物性,变成了人。
在这个版本里,猴与猴是不平等的。发现并使用火的猴子,是其中的先进个体,它们造福同类,推动进化,理应比其它同类更加受益。
作为从猴子进化过来的人,自然也应该继续遵循这个法则,去努力做那个“认识并运用法则”的人。
说这话的时候,潘肖的身份是律师。这一点很重要。
显而易见,律师正是那种认识并运用法则的人。这法则就是法律,熟悉掌握法律,然后从中获益。在潘肖律师的眼里,能做到这点的就是人中的人,那么他理应获取比同类多的好处。
怀着这样一种价值观,潘肖坐火车、汽车、马车,来到了落后、法律意识淡薄的西部。
美国的西进运动,是财富和野心之旅,“淘金热”以及其它形式的对自然的征服掠夺,是西部故事的惯常主题。《无人区》同样是个关于财富和野心的故事,只不过对财富的获取并不是通过征服自然,而是直接征服落后的社会。
东西部民众法律知识、观念的不对称,西北人拙於言词的特征,构成了律师潘肖掠夺名利的天然矿脉。他意识到这里面蕴含着巨大的财富和名声。
法庭上,他驳斥警察、帮助自己客户赢得官司的方法可以说是简单粗暴。他压根就不用据理力争,而只是玩弄了一个非常低级的逻辑破绽(把在酒店里买过酒,直接暗示为买酒的警察已经喝了酒,并且已经酒驾),就把警察反驳的哑口无言。法庭下面,他再一次使用同一个逻辑破绽,完成了对欲图拖欠尾款的客户的敲诈。
警察是什么?秩序的化身。
潘肖的客户是谁?地下秩序的代表。
现在都被他摆平了。而且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
正如他对那个故事的阐释,用火,只要掌握了用火之道,你总能使环境利于自己,总能够获得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
有关火的另外一重含义,是与之相关的英雄先知意味。
盗火者普罗米修斯,经常被塑造成同情人类、敢于反抗宙斯暴政的神中英雄。中国神话里第一个会有火的燧人氏,同样是先知、始祖。
潘肖对自己的认知也与此相仿佛。打赢官司后,他意气风发,通过电话对下属草拟报道自己此行事迹的新闻标题:著名律师远赴西北,无辜被告沉冤得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