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规定,要加油,先看歌舞表演,攒劲的节目。演节目一千二,加油三百。三百块钱一箱油,还贵啥呢?!
无懈可击。
潘肖一直骄傲于自己知道“用火”,这会儿也不得不服了。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你不是懂法又会耍流氓吗?那就让你见识见识比流氓还狠的、遵循动物法则的人,他懂起法来会是什么样。
反过来看潘肖,他何尝不也是一个使用法律进行敲诈勒索的动物?
他自以为会用火,自觉地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深入险地为弱势群体撑腰的法律义士,实际上他关心的、他所做的,既和法律无关,更和正义无关。法律在他这里变成了一种修辞,变成了一种谋求名利的工具,真相和公道因为法律而变得更加渺茫了。
唯独那位看起来弱势的警察的气愤之语,此时最显得振聋发聩:
事实什么样,你心里边儿清楚!
回归事实,回归良知,人才能是人。
至于火这种东西,人会用,动物也会用,并且动物以更纯粹的丛林逻辑,还能把火用的更加残酷。
潘肖在夜巴黎吃了亏,但是夜巴黎也将成为他变成真正的人的一个重要起点。
把动物变成人
夜巴黎这个地方,前后一共出现过3次,每一次都和敲诈勒索有关,每一次勒索都要找个名正言顺的由头。
名正言顺的勒索,显然不是西部的逻辑。
西部有好人也有坏人,好人诉诸简单的事实和良知,坏人诉诸简单的暴力和欺凌。潘肖带来了法律,也带来了名正言顺的勒索。夜巴黎的逻辑,和潘肖相类似。
在这个地方,潘肖被老板“捆绑经营”、“收封口费”、被哥儿俩追着打,又被身份可疑的女人牵进接连不断的麻烦中。这些不是西部风格的,但也正是在影片中的西部无人区设定中才会发生的。唯有在无人区,才会有这么落后的摩登,才能有这么肆无忌惮又顾及法律的敲诈。
同时,也正是这个在蛮荒和都市两个层面都坏到极致的存在,帮助潘肖认清了自己。实际上也正因为有那个女人的羁绊,才促使他走向了救赎之旅。
转变看起来是以撞死黄渤开始的。这显然是个都市人的逻辑,撞死人了,就要面临法律的制裁。
潘肖清楚自己的作为在法律层面的后果,后面有一段为了证明自己是律师,他还激动地背诵法律条文。在无人区里犯罪后,他首先想到的是毁尸灭迹。就是从法律上洗清自己的罪过。这一点在都市人看起来似乎非常理所当然,但是却完全不适应于当地环境。
因为结合多布杰、黄渤、贩黑油兄弟等人的行为不难发现,西部人士犯罪也是直来直去,*了就是*了,怎么从法律上洗清罪过,似乎是他们的思维盲区,是外在于其行事逻辑的。
后面当发现黄渤没死的时候,潘肖喜出望外,以为彻底解除了负担。这进一步说明了潘肖对此一行为的认知,完全是法律性的。
他并没有为黄渤活着而高兴,他为自己免于法律制裁而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