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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期主要说的是芮小丹自*之后的一些情节,书中把这一段分成了四个小节:第一节是小丹最后的两个通话记录,另外是上面发下来的通报;第二节是丁元英在电话中的沉默以及丁元英对于芮小丹的死的心理描写;第三节是古城公安局与芮小丹家属的见面会内容,第四节是芮伟峰拒绝告诉欧阳雪芮小丹的墓址。
1.通话记录及通报
由于芮小丹此次执行的是省公安厅刑侦处的任务,与古城公安局没有案件关系,所以组长曾华并没有直接与古城公安局联系,而是首先在第一时间迅速将秦谷的情况向直属上级刑侦处徐处长报告,再由徐处长代表省公安厅刑侦处将情况向古城公安局通报。古城公安局得到的通报情况是——芮小丹在送秦谷刑警队王队长的家属回家后返回秦谷县的路上与通缉犯意外遭遇,在与通缉犯交火前曾打过两个电话,第一个电话是打给古城的男朋友丁元英,内容不详。第二个电话是打给组长曾华,内容是说明情况,请求增援。
明杨有悟:很明显,第一个电话是告别,也就是说芮小丹已经做好了随时牺牲的准备,放在其他人身上可能就会非常的纠结,毕竟这么美好的感情才刚刚开始,谁有这样的魄力说放下就放下呢?这需要多大的勇气与胆识啊!她一共就打两个电话,为什么第一个电话不是求救呢?说明丁元英在她的生命里的重要性已经超过了她的生命。从感情角度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从工作纪律来说,她违规了,因为这是机密性的信息,不能随便透露的。第二个电话是求救,这是工作的原则。同时也是她生命最后的呐喊。通过两次电话让我们看到了果敢与睿智。不是那些事后诸葛亮能理解的。
通报是这样写的:第一,善后工作由古城公安局具体负责。第二,基于芮小丹是自*的事实,本着不提倡、不鼓励、不默许警察自*的原则,决定对芮小丹不授予烈士称号,不做宣传,不发抚恤金,不记功,不以组织名义开追悼会。第三,立即对芮小丹打给丁元英的电话进行调查取证,立即对案件事实进行取证,在通知芮小丹家属的同时一并告知案件事实,给家属一个对处理决定消化、理解的时间,避免无谓的误解、矛盾,保证善后工作顺利进行。第四,在与芮小丹家属的正式见面会上宣布对芮小丹的“五不”处理决定。第五,省公安厅刑侦处和古城公安局的领导连夜赶赴秦谷县,以组织名义对芮小丹家属表示慰问,以个人名义参加告别仪式。
明杨有悟:通过这个通报可以理解电视剧情节改动的原因了,具体我就不明说了,懂得都懂。这“五不”原则是芮小丹自己最后的选择。
在芮小丹执行任务的一个月里,这是她第一次给丁元英打电话。他没有插一句话,挂断电话就开始陷入无限的担忧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丁元英从来没有感到时间像现在这样如此漫长,他的精神紧张到了窒息,他的心像是悬在深渊的边崖。他在做着各种假想,也许正在追捕……也许正在周旋……也许正在审讯……他是一个证到“一切有为法,应作如是观”的人,他是一个从来不会去做祈祷、只判断事物和接受结果的人,而今天,他做不到“如是观”了,他祈祷,不住地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