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在道路上不得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也就是说电动平衡车、独轮车、滑板车等玩具或器械,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不能上道路行驶。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骑行人或将需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平衡车、滑板车等滑行工具速度很快,但却没有物理刹车系统,仅靠人体重心来控制刹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不能立刻刹车,极易失控;而且也不具备任何安全保障措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后果较重。
实际测试结果
在时速18公里的情况下,一旦遇到突发情况,电动滑板车刹车的反应时间是3秒,电动平衡车的刹车反应时间长达8秒。行驶中很容易出现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发生碰撞,无法及时安全避险的情况。
电动滑板车与平衡车都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并不具备道路行驶权。它和旱冰鞋、滑板一样属于休闲娱乐运动器材,但其行驶区域只能选择在广场、公园、生活小区等特定场所及非道路性的场地骑行,并佩戴好头盔、护膝、护肘、护腕等护具。
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管监护下骑行,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错误驾驶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