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的主要职责是指1.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废液、噪声。
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
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创新研发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环保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环保工作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环保过程中的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工程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人员进行培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