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初,我国共有三大类中央企业:实业类央企、金融类央企和其他部门管理的央企。三类央企总和为128家。
1、实业类央企96家,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其中前49家央企属于副部级单位,领导班子由国资委企干一局管理,后面47家央企属于厅局级单位,领导班子由国资委企干二局管理。
2、金融类央企27家,由财政部和中央汇金监督管理。主要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大金融领域,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尽收囊中。其中,前15家央企的正副职由中央管理,后面12家央企的正副职由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单位管理。
3、其他部门管理的央企5家。前4家央企的正副职由中组部任命,最后一家中国对外文化集团的正副职由文化部任命。这5家央企是:中国出版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其中中国烟草总公司较特殊,由中组部任命,受国家烟草专卖局领导。
除此之外,还有两家中央企业性质很特别,由国务院直属管理,属于正部级单位。这两家企业就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