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字和手印
这是个严肃的问题。
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签名的情况较多,比如到银行办理相关业务需要签名、到各家通信公司办理业务需要签名。
在现实生活中,名字是公民的符号,是公民意志与人格的形式表现。
今天呢,我们主要谈谈在检察院办案过程中,涉及到的签名。其实在公检法,签名真是太平常不过了,我也会顺带说一下哦。
最后再谈一谈生活中签名的运用。
有人拒绝了检察官
办案中,各个环节是避免不了签字的。
承办人需要签名、*员需要签名、当然,最重要的,是犯罪嫌疑人的签名。
这个签名与一般的不同,是需要捺手印的。在签好的名字上捺手印。
在司法实践中,最为慎重的选择就是签名与按手印的结合,签名是个人自然的书写流露,是个人真实意思的体现,可也有行为人事后不认可他人代签的情况,而按手印虽不易识别,但其确定身份的作用某种程度上可一举定纷争。
因此,签名与按手印相结合能互取其长,互补其短,是规避风险的实用性选择。
签字 捺手印,一般是讯问中对犯罪嫌疑人问话笔录的一种验证——其实会有遇到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拒绝回答任何问题的情况,但并无影响。